证券代码:300854 证券简称:中兰环保 公告编号:2022-021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的 XYZH/2022SZAA50123
号《审计报告》确认:
公司合并报表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01,781,425.85
元,合并报表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349,817,127.85 元,母公司期末累计未分
配利润为 255,472,552.32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总额和比例。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剩余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255,472,552.32 元。
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经综合考虑公司的长远发
展等因素,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提出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如下: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99,094,0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1.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14,864,10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
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
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
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
法》
《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以及《关于公司上市后三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承诺》等相关承诺。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所述情况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综
合考虑了对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和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
长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因此,
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做出的相关
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因此,
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
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
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
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提请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
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
信息的泄露。
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