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塑科技: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04-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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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4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
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2021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7,682,382.60
元 , 母 公 司 提 取 10%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金 6,768,238.26 元 , 加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57,709,340.38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分红的有关规定,为积极回报投资者,在保证公司健康
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为:以经审计母公司累计可
供分配利润为依据,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
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
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相关说明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
                         《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
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相关方案
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
合规性。
  (二)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鉴于公司 2021 年生产经营状况与财务状况良好,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
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特
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公司董事会提出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本次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期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
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
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具备合理、可行性。
  三、利润分配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年度进行利
润分配是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做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发展需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提出的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在信息保密和防范内幕交易方面所采取的措施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
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 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批准后方可
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一)《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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