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创光电: 联创光电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4-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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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63       股票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2-026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分别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公司同意根据《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已离职的3名激励对
象高永红、杨满忠、王兴辉先生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鉴于《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高永红、杨满忠、王兴辉先生3人因个人原因已
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
权,公司董事会将依照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目前的455,476,750股减至455,245,750股,
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455,476,750元减为455,245,750元。具体股本变更情况以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回购注销登记数据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
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
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邮寄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定节假日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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