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2-034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5 月 17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梅北路 113 号浙江嘉华特种尼龙有限
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5 月 17 日
至 2022 年 5 月 1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等有
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另:会议将听取独立董事作《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请参见 2022 年 04 月 27 日刊载于《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券
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
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
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
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
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
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055 台华新材 2022/5/10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2 年 5 月 13 日上午 8:30 至 11:00,下午 13:00 至 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理登记手续。
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签署或盖章的授
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
续。
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法人营业执
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萍哲
联系电话:0573—83703555
传真:0573—83706565
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梅北路 113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14011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5 月 17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度综合授信额度议案
保计划的议案
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