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2-032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通知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以专人、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
事。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下午 16:30 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
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会
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志华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27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1 年度
监事会工作报告》
。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监事 3 人,同意 3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27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
《中 国 证 券 报》和巨潮资讯
网的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
监事会认为:2021 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责任。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监事 3 人,同意 3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27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1 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
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
节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有效控制、监督作用,
促进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协调、有序、高效运行。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控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
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
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
陷。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
行的现状,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
准确的。公司报告期聘请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专项审计,认为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
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监事 3 人,同意 3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