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发信息: 监事会第八届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4-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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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70       证券简称:特发信息              公告编号:2022-25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事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五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4 月 23 日以邮件的
方式发送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会议对如下议案做出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为了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
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同时为建立公司中长期激励机制,充分调
动公司核心骨干以及优秀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公司拟实施股份回购用于实施
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持续完善互利共赢的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
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利益结合在一起,提升公司整体价值。
  本次回购股份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公司
管理层认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
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七条以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相关规定: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1)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方式为以集中竞价交易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近期公司二级市场股价,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
币 7.33 元/股,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实际回购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
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
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1)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
     (2)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1)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 A 股社会公众股份。
     (2)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3)回购股份的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33 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2
亿元测算,预计本次回购股份上限为 2728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3.23%;
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1 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下限为 1364 万股,约占公司
目前总股本的 1.6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
准。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
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
决策并予以实施。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在下列期间不得实施:
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
的,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披露对回购期限是否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以下简
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指导意见》
                    《监管指引第 1 号》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
                                《监管指引第
的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其作为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
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
担的原则,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共享机制,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治
理水平,完善公司员工激励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
工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企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指导意见》、
      《监管指引第 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之规定,内容合法、有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
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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