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
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阳股份”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对圣阳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公司2020年8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0年8月31日召
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核准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 3340号)
的核准,截至2020年12月23日止,公司向山东国惠投资有限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股票104,738,998股,每股发行价格4.72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494,368,070.56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861,314.47元后,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5,506,756.09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
出具了XYZH/2020JNAA20013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
度。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三)募集资金报告期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
完毕,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零。根据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办理
完成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
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
制定了《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
及其管理和监督做了明确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
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阜
市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相关规定不存在较大差异。报告
期内,《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余额 备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阜市支行 15469101040039208 0 已销户
合 计 - 0 -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8,550.6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8,707.7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
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
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
额比例
项目达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
承诺投资项目 是否已变更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投资进度 性是否发
和超募资金投 项目(含部 承诺投资 累计投入 可使用 实现的 到预计
资总额(1) 入金额 (%)(3) 生重大变
向 分变更) 总额 金额(2) 状态日 效益 效益
=(2)/(1) 化
期
承诺投资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否 48,550.68 48,550.68 48,707.77 48,758.11 100.43%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
小计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合计 48,550.68 48,550.68 48,707.77 48,758.11 100.43%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
不适用
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
不适用
因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完毕,募集资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金账户余额为零,并已办理完成注销手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
无
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
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圣阳股份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圣阳股份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山
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
了鉴证工作,并出具了《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报告认为:圣阳股份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圣阳股份2021年度募
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圣阳股份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圣阳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
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其它损害
股东利益的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保荐代表人:赵钟洪、刘小东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