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通速递: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证券之星 2022-04-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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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作为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职
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按规定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或同意的独立意见,积
极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现任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黄亚钧先生:男,1953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年 12 月至 2006 年 7 月担任澳门大学副校长;2006 年 9 月至今任教于复旦大学经济学院,
担任复旦大学经济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复旦大学世界经济系主任、复旦大学证券研究所
所长;2021 年 9 月至今担任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6 月至
今担任上海立达学院校长;1996 年开始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97 年入选教育部首批
跨世纪优秀人才(人文社会科学);2019 年 10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贺伟平先生:男,1969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09 年 3 月至 2018 年 10 月担任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 10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董静女士:女,1975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中共党员,注册会计师。2003 年起至今任教于上海财经大学,担任上海财经大学商学院博
士生导师、教授、副院长;曾任法国欧洲工商管理学院(INSEAD)访问学者、美国宾夕法尼亚
大学沃顿商学院访问教授;2012 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14 年 7 月
至今担任浦东新区综合经济学会常务理事;2021 年 12 月至今担任浦东新区财政学会副会
长;2017 年 7 月至今担任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10 月至今担任公
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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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及其亲属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
也没有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
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局会议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加各项会议,出席情况具体如下: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局会议情况
                                                  大会情况
独立董
      本年度应参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事姓名            出席现场              委托出   缺席         出席股东
      加董事局会           方式参                 次未亲自参
               会议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大会次数
       议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黄亚钧     8       2      6          0    0   否       1
贺伟平     8       1      7          0    0   否       0
 董静     8       2      6          0    0   否       0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依法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积
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决策。我们在会前认真审阅有关会议资料,主动与公司有关人
员联系,详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有关情况,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
运营实际,就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积极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按照规定对相关事项发
表了事前许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报告期内,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
会议的情况,对董事局做出的各项决议没有异议。
  (二)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
情况,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充分的支持。我们通过董事局会议、股东大会、电子邮件和电话
等途径及时与公司保持日常联系,并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考察等方式充分了解公司经营管
理情况和财务状况,运用专业知识对公司董事局会议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
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促进了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稳步提升和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执行及披露情况的合法合规性做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董事局审议关联交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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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
会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定价
合理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
略规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
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2021 年,公司实
际对外担保发生额为 5.00 亿元。公司及下属公司不存在违规、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此外,
公司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的要求,不存在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资
金等其他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历次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进行了认真的核查,认为:公司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
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 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
构。经认真审查,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
计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职业素养,在以往为公司提供财
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坚持以公允、
客观的态度开展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聘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 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3,159,830,675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
红利 0.15 元(含税),实际分配现金股利 473,922,437.40 元,该次分红已实施完毕。我
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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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业绩与战略需要,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
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董事局对于该项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始终高度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通过对相关情况的认真核查,
我们认为:公司及股东均良好地履行其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或承诺无法履行的情形。
  (七) 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完成 4 项定期报告以及 83 项临时公告的编制及披露工作。我们对公
司 2021 年度信息披露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公平,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公司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充分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八)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局、监事会等机构
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九) 董事局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局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
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均严格按照相应工作规则开展工作,积极履行职责,认真研究相关事
项,为董事局决策提供了良好的专业支持。董事局全年共召开会议 8 次;审计委员会共召
开 3 次,在公司年度审计、定期报告、内部控制、关联交易、聘请审计机构等方面发挥了
积极作用;提名委员会召开 3 次,对 2020 年度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进行了汇报,对董事候
选人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交公司董事局审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3 次,对 2020 年度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进行了汇报,对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
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
就及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进行了审议;战略委员会召开 2 次,对
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及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
权有效期进行了研究并提出建议。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各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
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章程》《公司董事局议事规则》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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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地履行各项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的职能,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我们积极关注公司经营管理、发展战略以及财务状况、
内部控制情况等,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对公司董事局会议审议的重
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
了解公司经营管理,与公司董事局、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等保持有效沟通,提高董事局
决策合理性、合法性、科学性,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
健发展,树立公司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起到独立董事应起的作用、履行应尽的责任。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黄亚钧、贺伟平、董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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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圆通速递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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