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伦晶体: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补充更正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4-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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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460      证券简称:惠伦晶体          公告编号:2022-029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经事后核查发
现有部分内容因工作疏忽需要补充更正,现予以补充更正。
  一、需补充的情况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补充内容:若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到实
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
分红总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需更正的情况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中“三、本次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情
况”之“(二)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期限及授权”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总额度不超过等值 3 亿人民币的金融衍生品业务,期限自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
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
度内行使金融衍生品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协议。本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更正后: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总额度不超过等值 3 亿人民币的金融衍生品业务,期限自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
行使金融衍生品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协议,该等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除上述补充更正内容外,公司《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关于开
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其他内容不变,补充更正后的《关于 2021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公告》、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对于本次补充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
致以诚挚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审核,提升信
息披露质量,切实履行好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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