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75 证券简称:招商南油 公告编号:临 2022-022
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因股份回购需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
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2022 年 3 月 25 日召开的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
案》,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在《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招商南油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公告》
《招商南油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本次回购
方案已经公司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予以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
超过人民币 2.43 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其他自筹资金。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1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2.43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4,115.22 万股,
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8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比例以回
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比例为准。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若回购期内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时间超过 10 个交易日以上,公司
将在股票复牌后对回购方案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公司董事会将在回购期限内根
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提前届满:
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不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个交易日内;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
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
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
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
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登记时间:每个工作日的 9:00—17:00
特此公告。
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