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22-015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现将分配预案公告如下: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净利润(按母公司财务报表口径计算,下同)
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本公司
法定公积金为 1,225,788,119 元,已达公司注册资本的 50%,故
本年度不提取法定公积金。2021 年年初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元,扣除派发 2020 年度现金股利 1,093,084,302.15 元,2021 年
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8,430,444,214.51 元。
至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公司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回购
公司股份 22,500,011 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
股份实施细则》,回购专户中的股票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根
据《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度)股
东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 2021 年 公 司 拟 以 现 有 股 份 总 数
股后的股份数 2,429,076,227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年度公司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
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预计公司 2021 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为 1,991,842,506.14 元,
占 2021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0.06%。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现金
分红水平与公司所处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可转债转
股、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
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权益分派比例不变的
原则调整分派总额。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
本年度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未来的经营计划的实施,也有效
保护投资者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
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三、其它说明
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
风险。
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
告知义务。
四、备查文件
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