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浙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1 号
债券代码:128040 债券简称:华通转债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11738 号),2021 年度公司实现合并归属于母公司
净利润 658,384,303.75 元。母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净利润 293,861,269.54 元,
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92,804,261.48 元,扣除按 10%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29,
分配利润为 2,306,049,344.82 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
孰低的分配原则,2021 年末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 269,441,224.59 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经营成果,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水平、
财务状况和经营发展需要,结合《公司未来三年(2019 年-2021 年)股东回报规
划》,公司拟定了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如下:
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
董事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后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
则实施利润分配预案。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
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的
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
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未来三年(2019 年-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兼顾了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需求。因
此,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
露。
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