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本保荐机构”)
作为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雷利”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江苏雷利 2020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江苏雷利
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7]652 号)核准,公
司向社会公开发行 2,527 万股, 发行价格为 50.19 元,募集资金总额 126,830.13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6,889.22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19,940.91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7 年 5 月 25 日全部到账,并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苏公 W[2017]B073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支出 97,690.58 万元(未包括自
有资金补充投入部分 789.59 万元),累计收到理财收益和银行利息 8,701.51 万元,
支出手续费 2.67 万元,从注销募集资金户转出资金 18.72 万元,结余募集资金补
充流动资金支出 26,227.29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 4,703.16 万元,其中尚未到期的
保本理财产品 2,700 万元,尚未到期的定期存款余额 0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的活
期存款余额 2,003.16 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雷利电机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同时,公司与保荐机
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花
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营业部、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
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实施严格审批和监管,以确保专款专用、合法合规。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资金用途 本期余额(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节能电机及泵产品
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 扩产项目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安徽微电机及智能
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 化组件生产项目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 安徽微电机及智能
州分行营业部 化组件生产项目
合计 - 20,031,645.04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使用详见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
照表》。
(二)变更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情况
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将“微特电机制造项目”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由
常州宏利电机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 11 月 7 日召
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
点的议案》,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常州市诚利电子有限
公司变更为常州宏利电机有限公司,将实施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新四路 18 号”变
更为“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钱家塘路 19 号”。2018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将募
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将由常州宏利电机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苏
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 8 月 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及 2019 年 8 月 21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于收购常州市鼎智机电有限公司 70%股权的议案》,变更
节能电机及泵产品扩产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常州市鼎智机电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常州鼎智”)70%股权,变更投资金额 10,500 万元,并终止原募投项
目,将剩余资金 14,330.36 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合计变更
募集资金 24,830.36 万元,占该项目募集资金余额的 100%,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三)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有
资金 1,940.09 万元。2018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到公司一般账户,截止 2021 年末从募集资金专户
等额置换 5,302.21 万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1 年 5 月 17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1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2021 年 12 月 27 日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公司正逐步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募投项目后续资金支付及相关规定允许的
现金管理活动,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召开的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用于收购常州市鼎智机电有限公司 70%股权的议案》,变更节能电机及泵产品扩
产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常州市鼎智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鼎
智”)70%股权,变更投资金额 10,500 万元,并终止原募投项目,将剩余资金
万元,占该项目募集资金余额的 100%,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20.7%。截止报告期
末,公司已按照《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与常州市鼎智机电有限公司股东关
于常州市鼎智机电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支付股权转让款的 40%即 4,200 万元人
民币,剩余款项将在常州鼎智 2019 年至 2021 年各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且完成业绩
承诺或者完成业绩补偿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将每年应付的股权转让款 2,100 万
元人民币支付给股权转出方;剩余募投项目资金 14,330.36 万元(含利息收入)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已于报告期末实施完成。
五、募集资金账户注销情况说明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截止日状态 注销时间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截止日状态 注销时间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常州武进支行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上海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
州分行营业部
上述账户注销后,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与以上银行、保荐机构签
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遵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并
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
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七、会计师对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出具了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2〕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江苏雷利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规定,江苏雷利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签名:
蒋潇 胡海平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
募集资金总额 119,940.91 4,657.05
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5,033.92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70,295.09 97,690.58
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58.61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本年度 截至期末 是否达
承诺投资项目 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性是否发
更项目(含 承诺投资 投资总额 投入金 累计投入 到预计
和超募资金投向 (%) 可使用状态日期 实现的效益 生重大变
部分变更) 总额 (1) 额 金额(2) 效益
(3)=2)/(1) 化
承诺投资项目
是 22,875.24 22,875.24 10,212.09 44.64 2020 年 5 月 1,522.69 否 是
目
是 22,968.06 不适用 是
品扩产项目
是 8,486.50 17,974.60 1,334.65 14,777.72 82.21 2021 年 4 月 不适用 否
配套建设项目
及微电机产品项 是 38,752.91 21,062.30 15,251.07 72.41 2020 年 5 月 1,919.17 否 是
目
能化组件生产项 是 10,138.91 1,222.40 8,650.74 85.32 2021 年 12 月 1,977.72 是 否
目
是 10,500.00 2,100.00 8,400.00 80.00 4,959.51 是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
计
超募资金投向
无
合 计 - 119,940.91 123,739.61 4,657.05 98,480.18 79.59 - 10,379.09 - -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
将“微特电机制造项目”的建成日期延迟至 2020 年 5 月;“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在原项目的基础上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增加新建生产配套设施内容,调减部分研发设备和研发费,并将建成日期延长至 2021 年 5 月,
原项目更名为“研发中心及综合配套建设项目”。“安徽微电机及智能化组件生产项目”因实施地点
公共配套设施不够完善,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为 2021 年 12 月。其他项目符
合调整后的投资计划进度,报告期内处于建设和实施过程中。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利息收入),其中:收购江苏鼎智 70%股权 10,50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14,330.36 万
元。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体的议案》,将“微特电机制造项目”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常州宏利电机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苏雷
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 11 月 7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常州市诚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利电子有限公司变更为常州宏利电机有限公司,将实施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新四路 18 号”变更为
“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钱家塘路 19 号”。2018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
体将由常州宏利电机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家电智能化组件项目”在原项目的基础上剔除制冰组件项目,增加 PM 电机项目投入,调减投入
目”,调整后该项目总投资 21,062.30 万元,并建成日期延长至 2020 年 5 月,2021 年达产 100%,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原项目更名为“家电智能化组件及微电机产品项目”。新增“安徽微电机及智能化组件生产项目”
总投资 10,138.91 万元,实施资金由原“家电智能化组件项目”转入,于 2021 年 12 月竣工完成。
“节能电机及泵产品扩产项目”变更为“收购江苏鼎智 70%股权”,变更投资金额 10,500.00 万元,
并终止原募投项目,将剩余资金 14,330.36 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有资金 1,940.09 万元。2018 年 4 月 2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
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到公司一般账户,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置换 5,302.21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微特电机制造项目”结项后的结余募集资金为 14,810.02 万元(含利息),累计补充流动资金支
出 14,810.02 万元。“微特电机制造项目”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为:结合目前公司产品制造业
务的经营模式,对于非核心技术、非关键业务或产业链环节主要采取外包或外协合作的方式,
公司所需生产设备投入相对较少,原投资计划中大量固定资产投入已不适宜公司当前业务的发
展模式。
“家电智能化组件及微电机产品项目”结项后的结余募集资金为 8,339.64 万元(含利息),累计补
充流动资金支出 8,339.64 万元。“家电智能化组件及微电机产品项目”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
为:为了提高公司产品在行业中竞争力及地位, 更好发挥企业投资的推动作用,公司根据行业
发展情况和技术发展趋势拟优化企业投资方向和投资结构,减少建投投资、设备投入、加大技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术及产品研发投入,使募集资金利用效率最大化。
“研发中心及综合配套建设项目”结项后的结余募集资金为 3,082.09 万元(含利息),累计补充流
动资金支出 3,082.09 万元。“研发中心及综合配套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为:为了提
高公司产品在行业中的竞争力及地位,更好发挥企业投资的推动作用,公司根据行业发展情况
和技术发展趋势拟优化企业投资方向和投资结构,使募集资金利用效率最大化。
“安徽微电机及智能化组件生产项目”结项后的结余募集资金为 1,958.36 万元(含利息),累计补
充流动资金支出 0 万元。“安徽微电机及智能化组件生产项目”结余的主要原因为:新建霍邱县生
产制造基地,投入研发设备等,本项目已建设完工并投入使用,达到了预期设计产能和预期效
益,扩大了公司空调、洗衣机等微电机以及智能化组件产品的生产能力,更好地满足家用电器
微电机市场对公司产品的需求,为公司的收入带来新的增长。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募投项目后续资金支付及相关规定允许的现金管理活动,募集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资金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证券公司理财账户中。
公司报告期内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不存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注 1:常州市鼎智机电有限公司已于 2020 年 10 月 20 日更名为“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