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2-029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
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
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每股分配股利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审
计报告》,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334,146,422.91 元,减去
应 付 普 通 股 股 利 115,935,777.02 元 , 加 上 以 前 年 度 未 分 配 利 润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
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现公司拟向 2021 年度利
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
民币 3.00 元(含税)。 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
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扣除股权激励分配后的预留股份,不参与本次利
润分配。现公司拟向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分配
的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00 元(含税),具体实施分配方案时,
实际派发现金红利金额根据股权登记日实际的股份情况确定。
月回购注销的 20,000 股后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
税),预计现金分红的数额共计 135,850,238.70 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
润的 40.66%,剩余未分配利润 2,411,879,539.31 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
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股利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
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并同意将此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
理有效,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我们一致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
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在保
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进行现金分红,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和未来发
展相匹配,符合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稳定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实现公
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该议案已经通过了董事会审议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严格
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
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
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生
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
施。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