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63 证券简称:神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6
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
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制定<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议
案,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
异议,并于 2022 年 3 月 11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制定<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并于
同日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
员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本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
(一)调整原因
由于高国锋、杨文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放弃拟授予限制性
股票数量合计 10 万股,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
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进行了调整。
(二)调整内容
经调整,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由原 24 人调整为 22 人,上
述 2 名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的 10 万股限制性股票分别由陈宏、陆嵘华、王晓勇各认购
份总数不变。
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分配情况如下:
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 占目前总股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数 本的比例
(万股) 的比例(%) (%)
陈 宏 董事、副总经理 12 10.5263 0.0671
王晓勇 董事、副总经理 12 10.5263 0.0671
陆嵘华 副总经理 12 10.5263 0.0671
核心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19
人)
合计(22 人) 114 100.0000 0.6378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鉴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
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拟授予的合计 1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对本次授予权益的激励对
象名单及数量进行了调整,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份总数不变。本次调整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此次对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进行调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事项
在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同意董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调整。
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调整及授予事项已获
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授予日、授予条件符合《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励计划调整以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