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及审核报告
审核报告
德师报(核)字(22)第 E00223 号
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泰医学”)截至 2021 年
况报告”)。
一、董事会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
康泰医学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
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实施审核工
作以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以获取有关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报告金额和披露的证据。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康泰医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编
制,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康泰医学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
四、本报告的使用范围
本报告仅供康泰医学本次向相关监管部门报告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时使用,
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吴杉
中国·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邓娅琳
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
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泰医学”或“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了截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现将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0]1563号文核准,康泰医学于2020年8月14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每股人民币10.16元的发行价格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41,000,000股,
股 款 计 人 民 币 416,560,000.00 元 , 扣 除 承 销 费 、 推 介 费 及 上 网 发 行 费 共 计 人 民 币
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4,007,615.06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验)字(20)第00429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82,090,297.33 元,其中以前年
度累计使用人民币 108,243,294.16 元,2021 年使用人民币 73,847,003.17 元。尚未使用的募
集资金余额计人民币 206,624,489.68 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
合计人民币 14,707,171.95 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并经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与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分行及原保荐
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2021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因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更换保荐机构,与原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的保荐协
议终止,申万宏源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鉴于保
荐机构变更,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银行
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分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
金时已严格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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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 续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银行名称 存储方式 账号 金额
医疗设备生产改 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
扩建项目 司秦皇岛分行
智能医疗设备产 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
业研究院项目 司秦皇岛分行
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秦皇岛分行
合计 206,624,489.68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82,090,297.33 元,各项目的
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 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变更了“医疗设备生产改扩建项目”和“智能医疗设备产业
研究院项目”两个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前的医疗设备生产改扩建项目是基于立项初期公司产能情况、市场情况、未来发展规
划以及行业政策制定的,目的在于加快企业的持续发展、降低生产成本、增加经济效益,
进一步整合优化资源,提升企业生产规模。随着时间的推移,国内外市场发生了变化,公
司在认真评估了目前的市场环境、生产状况以及客户订单状况等因素后认为,原计划生产
改扩建项目需再次扩大,相应产品生产线、工艺的改造和生产规模方能适应公司未来发展
需求。公司本着审慎和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的原则,综合调整发展规划,决定根据当前市
场情况、经营情况对医疗设备生产改扩建项目进行部分结构性调整。
变更前的智能医疗设备产业研究院项目是基于立项初期公司的产能情况、人才和技术储备、
国内外市场和产业发展情况、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以及行业政策制定的。目前,本项目原定
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已不能满足公司当前及未来的发展需求。综合考虑当前市场环境、
公司经营发展战略、深圳市地域区位及周边院所高校人才的优势,实现公司整体发展规划
和合理布局的需求,对智能医疗设备产业研究院项目的实施方式进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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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 续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 续
医疗设备生产改扩建项目内的设备购置费由原来的人民币 13,963.73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涉及总投资额的变更。
智能医疗设备产业研究院项目由原计划在公司自有的工业用地上自行建造办公场地的方式
变更为购置方式实施。康泰医学在深圳市以人民币 6.00 万元/平方米的价格购买建筑面积
屋转让、佣金、契税等房屋购置费总计人民币 6,285.78 万元。由于上述实施方式的变更,
投资计划中的“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变更为“房屋购置费”,其投资额由原计划人民
币 3,239.49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6,285.78 万元 ;“设备购置费”的投资额 由原计划人民币
元变更为人民币 289.45 万元。此次变更仅涉及该项目内投资额的调整,并不涉及总投资额
的变更。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医疗设备生产改扩建项目” 和
“智能医疗设备产业研究院项目” 实施方式的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
意见。
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医疗设备生产改扩建项目” 和“智能医疗设备产业研究院项目” 实
施方式的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2 日的 2020-011 号、2020-012 号、2020-014 号和 2020
年 10 月 27 日的 2020-019 号公告。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
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4,537,008.16 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9,831,174.33 元,共计人民币 24,368,182.49 元。上述事项经德勤华永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
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20)
第 E00410 号)。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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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 续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未发生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内,不存在以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结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
目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4,797,701.89 元,扣除置换和支付的发行费
用后为人民币 77,717,015.06 元。2020 年 10 月 1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2,7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
对上述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2020 年 10 月 27 日,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该议案。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实际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2,7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
(八)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内。
(十)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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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7,400.7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384.7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无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无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8,209.0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是否已变更项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定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截至期末累计投 进度(%)(3)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目,含部分变 本年度投入金额 可使用 是否发生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入金额(2) 的效益 预计效益
更(如有) (3)=(2)/(1) 状态日期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医疗设备生产改扩建项目 21,927.25 21,927.25 7,353.15 8,974.11 40.93% 2023 年 12 月 - - 否
智能医疗设备产业研究院项目 7,701.81 7,701.81 31.55 6,534.92 84.85% 2022 年 12 月 - -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9,629.06 29,629.06 7,384.70 15,509.03 52.34% - - - -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a) 9,479.77 9,479.77 - - - - - - 否
支付发行费用(b ) (1,708.07) (1,708.07) - - - - - - 否
补充流动性(c) - - - 2,700.00 - - - - 否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a)+(b)+(c) 7,771.70 7,771.70 - 2,700.00 34.74% - - - -
合计 37,400.76 37,400.76 7,384.70 18,209.03 48.69%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超募资金结余为人民币 53,936,623.44 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内。除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未作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他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变更了“医疗设备生产改扩建项目”和“智能医疗设备产业研究院项目”两个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详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见三、(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止 2020 年 10 月 10 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
民币 14,537,008.16 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9,831,174.33 元,共计人民币 24,368,182.49 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结余为人民币 206,624,489.68 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合计人民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币 14,707,171.95 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于募集资金专户内,未作他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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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披露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
不完整的情形,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 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
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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