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甘肃
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进
行了自我评价,并出具了《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监事会在对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和评估后,审阅了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现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能够保障
公司管理和发展的规范运行,能够对公司财务管理、重大投资、对外担保、关联
交易、信息披露等方面充分发挥管控作用,切实保障了经营活动和管理工作的政
策进行,具有有效性和合理性。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
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