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事利: 国 信 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2-04-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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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 信 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定,国 信 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国信证
券”)作为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事利”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对万事利 2021 年度内部控制的
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
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
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
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实质性
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
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
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
资源、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存货与成本管理、
财务报告、合同管理、关联交易、内部审计、信息披露、对子公司的控制等内容。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公司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制定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会计准
则》以及其他各项财税政策法规,制定了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内部
财务管理职责、预决算管理办法、财务收支审批及稽核实施办法、货币资金往来
结算管理办法、存货核算及管理办法、固定资产核算及管理办法、对外投资核算
及管理办法、融资担保程序、销售收款审批程序、采购付款审批程序、资产减值
准备的管理程序、关联交易控制程序等。
  公司对所有全资及控股投资企业委派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总经理或财
务负责人,专人负责监督公司投资项目日常经营的运行情况,及对投资项目经营
业绩的考核和评价。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制定有关管理制度,各控股子公司严格服
从公司的管理规定,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和维护公司总体的计划
性、统一性和完整性。公司实施严格统一的对控股子公司的财务监督管理制度和
定期内部审计,控股子公司按期向公司进行工作汇报,各子公司均执行公司《重
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从而保证了公司对投资企业的统一管理。
  公司在《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中,明确对外担保的基本原则、
对外担保对象的审查程序、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对外担保的管理程序、对外担
保的信息披露、对外担保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机制等,同时根据相关要求,在
定期报告中披露了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原则、关联人和关联关
系、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关联交易的披露等作了详尽规定,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严格依照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报告期内,公司关联单位发生的
关联交易已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等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对 2021 年度关联交易进行预测披露,未有违反
《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情形发生。
  公司重大投资决策坚持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控制投资风险、注
重投资效益,对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公司章程》对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在
重大投资的审批权限作了明确规定,公司还建立了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制订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多项制度,严格按照
有关规定及时披露公司信息,保证了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出现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使公司所有股东均有平
等机会获得公司所公告的全部信息。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市公司内部控
 制指引》、《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企业内部控制评价
 制度和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项目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直接财产损失>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 0.5%≤直接财   直接财产 损失<资产
 定量标准
        的 1%           产损失≤资产总额的 1%    总额的 0.5%
        人员存在舞弊。        弊事件并给公司造成不
        错报,控制活动未能识别    2.期末编制财务报告过
        该错报,或需更正已经公    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
        布的财务报告。        项缺陷,但是该类缺陷
        审计机构对公司涉及财务    3.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定性标椎   报告的内部控制的监督失    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以外的其 他财务报告
        效。             4.因执行政策偏差、核     内部控制定性缺陷。
        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且    公司形象出现严重负面
        内部控制运行未能发现该    影响。
        错报。            5、销毁、藏匿、随意
                       更改发票/支票等重要原
                       始凭证,造成经济损
                       失。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直接财产损失>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 0.5%≤直接财   直接财产损失<资产
 定量标准
        的 1%           产损失≤资产总额的 1%    总额的 0.5%
        程序或程序严重不合理导    行不到位导致较大失       位,但未形成损失。
        致重大失误。         误。              2.公司违反企业内部规
 定性标椎   2.违反国家法律或内部规   2.违反国家法律或内部     章,但未形成损失。
        定程序,出现重大环境污    规定程序,出现环境污      3.公司一般岗位业务人
        染或质量等问题,引起政    染或质量等问题,在新      员流失严重。
        府或监管机构调查或引发    闻媒体频繁报道,造成      4.公司一般业务制度或
                                       系统存在缺陷。
      诉讼,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或公司声誉受     5.公司一般缺陷未得到
      或公司声誉严重受损。     损。             整改。
      研发设计人员流失严重。    员流失严重。
      制或内部控制系统整体失    内部控制系统存在缺
      效。             陷。
      到整改。           得到整改。
      隐患。            患。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
内部控制,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较为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内部
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 信 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罗傅琪       季诚永
                             国 信 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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