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事利: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有星)

证券之星 2022-04-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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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李有星)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人认真、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独立、客观、
公正参与决策,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智囊作用,积极为公司稳定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努力维护
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1 年度本人的工作情况报告如
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席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本年应参    实际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
        加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未出席
董事会       7          7        7        0    0       否
股东大会      3          3        3        0    0       否
  本人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个生产运作和经
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审慎形式表决权,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认真履行作为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均投出
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在公司做出决策前,根据相关规定发表
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对《关于聘请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2020年关联交易审查意
见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对《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关于公司2021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的议案》、
    《关于聘请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2020年关联交易审查
意见的议案》、
      《关于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的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对《关于修改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对《关于审议高管及核心员工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战略配售具体安排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对《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对《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
立意见。
  三、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一)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任职期间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交易所规则和公司各项制度的规定,主持了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
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的专业职责。
  (二)在提名委员会中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按照《独立董事制度》、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
公司董事的聘任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一)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对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及公平性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本人认为,公司真
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二)报告期内,本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做好独立董事日常工作,与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以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
情况、内部控制状况、规范化运作水平等。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
议,对于提交审议的各项议案,能够认真核实实际情况,认真阅读相关文件,并
向董事会秘书进行询问,同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结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对审议的事项做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
地行使表决权;
  (三)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平时的学习积累结合具体工作内容,不断加深了
对相关法规特别是涉及规范公司治理、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认识
和理解,逐步提高了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五、其他事项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
  (三)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四)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六、总体评价和建议
  综上所述,2021 年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决
议的重大事项均坚持事先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
护了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李有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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