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公告编号:2022-032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
据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
立董事孙振华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定于 2022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股权激励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
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
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
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独立董事孙振华作为征集人,根据《管理办法》及其他独立董事
的委托,
就 2021 年度股东大会中所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
体股东征集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
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
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进行,本报告书在公司指定的信
息披露媒体上进行公告,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本次征集行动完
全基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
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征集人已
签署本报告书,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
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国机精工
证券代码:002046
法定代表人:朱峰
董事会秘书:赵祥功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材料产业园区科学大道 121 号
邮政编码:450199
公司电话:86-371-67619230
电子信箱:stock@sinomach-pi.com
网址:www.sinomach-pi.cn
(二)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股
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委托投票权: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及摘要
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
披露同日发布的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
的通知》
。
四、 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孙振华,自 2018
年 7 月 11 日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
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
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
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0 日召
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投了同意票;出席
了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对《国
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
《国
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修订稿)均投了同意票;出席
了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对《国
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2 年修订稿)》及摘
要投了同意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2022 年 5 月 1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2 年 5 月 11 日至 2022 年 5 月 14 日期间(上
午 9:00—11:30,下午 13:30—16: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
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室签收授权
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到公司
董事会秘书室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及股东
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登记。
(2)法人股东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盖章)、公司股东账
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
还需持股东单位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及代理人
身份证登记。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
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
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
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材料产业园区科学大道 121 号 国机精工股
份有限公司
收件人: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450199
联系电话:0371-67619230
电子邮箱:stock@sinomach-pi.com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
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
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地点;
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
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
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
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
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
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
下办法处理:
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
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
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
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征集人:独立董事孙振华
附件 1:
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
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
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
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
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
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孙振华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
行使投票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订稿)》及摘要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备注:对于每一议案均设“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项,投票时请在表
决意见对应栏中打“√”,对于同一议案,只能在一处打“√”,多选或漏选视为弃权。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如委托人无在本授权委托书中就上述议案表明委托人的表决意见的,则委托
人在此确认:委托人对受托人在此次股东会上代委托人行使表决权的行为予以确
认。受托人无转委托权。本委托书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