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2-022 号
转债代码:110056 转债简称:亨通转债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仅会对本公司2017、2018和2019年合并利润表中的营业收
入和营业成本项目产生影响,对其余报表项目不产生影响。该事项不影响公司
构成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概述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财会[2017]22号))
(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亨通光电:2020-045)。近期公司在回顾2017、2018、2019三年日常业务中“商
品贸易”业务的收入确认方法,将其中公司虽承担存货和价格风险但对供应商没
有选择权的部分“商品贸易”业务的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核算,
调整公司2017、2018、2019年合并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项目,并更正
大影响。
公司于2022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对公司的影响
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更正前 更正金额 更正后
营业收入 25,951,511,414.99 -1,395,644,680.64 24,555,866,734.35
营业成本 20,738,841,681.39 -1,395,644,680.64 19,343,197,000.75
对附注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发生额(更正前) 本期发生额(更正后) 上期发生额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 25,435,092,94 20,440,155,23 24,039,448,26 19,044,510,55 18,892,231,32 14,939,892,17
务 9.85 7.39 9.21 6.75 8.69 0.59
其他业 516,418,465.1 298,686,444.0 516,418,465.1 298,686,444.0 408,315,116.2 293,714,016.5
务 4 0 4 0 4 7
合计
本期金额(更正前) 本期金额(更正后) 上期金额
行业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1)制造 21,922,767,4 17,386,600,9 20,527,122,7 15,990,956,3 16,702,615,5 13,272,885,6
业 12.39 99.99 31.75 19.35 87.81 56.66
(2)服务 3,512,325,53 3,053,554,23 3,512,325,53 3,053,554,23 2,189,615,74 1,667,006,51
业 7.46 7.40 7.46 7.40 0.88 3.93
合计
本期发生额(更正前) 本期发生额(更正后) 上期发生额
产品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光网络与系统集 8,678,900,5 5,164,659,5 8,678,900,5 5,164,659,5 7,728,480,6 5,073,425,1
成 28.07 90.88 28.07 90.88 06.60 37.76
电力传输与系统 7,355,238,3 6,475,723,1 7,355,238,3 6,475,723,1 5,835,163,4 5,101,511,3
集成 25.48 81.98 25.48 81.98 66.01 75.84
海洋电力通信与 520,271,790 360,975,003 520,271,790 360,975,003 409,995,039 257,344,545
系统集成 .88 .32 .88 .32 .44 .91
工业智能控制
铜导体
智慧社区及大数 107,510,323 38,421,678. 107,510,323 38,421,678. 92,028,015. 18,764,737.
据 .62 85 .62 85 59 90
新能源汽车部件 165,762,709 121,428,876 165,762,709 121,428,876 144,445,577 95,550,787.
与运营 .84 .02 .84 .02 .42 73
其他
商品贸易 907,017.90
合 计
地区名 本期发生额(更正前) 本期发生额(更正后) 上期发生额
称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内销收 22,232,236,25 17,612,024,30 20,836,591,57 16,216,379,62 16,965,414,83 13,343,497,12
入 3.99 1.94 3.35 1.30 6.75 4.86
外销收 3,202,856,695 2,828,130,935 3,202,856,695 2,828,130,935 1,926,816,491 1,596,395,045
入 .86 .45 .86 .45 .94 .73
合计
占公司全部
占公司全部营
营业收入的
客户名称 营业收入总额 业收入的比例 营业收入总额
比例(%)(更正
(%)(更正前)
后)
中国移动(含下属单位) 2,633,300,353.45 10.15% 2,633,300,353.45 10.72%
国家电网(含下属单位) 1,678,261,682.37 6.47% 1,678,261,682.37 6.83%
中国联通(含下属单位) 1,566,209,139.09 6.04% 1,566,209,139.09 6.38%
中国电信(含下属单位) 1,534,972,269.83 5.91% 1,534,972,269.83 6.25%
中国邮电器材集团有限公司 1,424,386,880.63 5.49% 1,424,386,880.63 5.80%
合 计 8,837,130,325.37 34.05% 8,837,130,325.37 35.99%
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更正前 更正金额 更正后
营业收入 33,865,762,437.45 -3,870,311,172.70 29,995,451,264.75
营业成本 27,459,917,779.00 -3,870,311,172.70 23,589,606,606.30
对附注的影响: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本期发生额(更正前) 本期发生额(更正后) 上期发生额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 29,420,427,3 23,222,212,1 24,039,448,2 19,044,510,5
务 11.01 63.00 69.21 56.75
其他业 575,023,953. 367,394,443. 516,418,465. 298,686,444.
务 74 30 14 00
合计
本期公司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情况:
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 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
客户名称 营业收入总额 营业收入总额
的比例(%)(更正前) 的比例(%)(更正后)
客户 2 3,545,802,426.18 10.47% 3,545,802,426.18 11.82%
客户 6 2,490,839,333.14 7.36% 2,490,839,333.14 8.30%
客户 3 2,002,847,609.80 5.91% 2,002,847,609.80 6.68%
客户 1 1,924,032,561.93 5.68% 1,924,032,561.93 6.41%
客户 4 1,116,072,278.62 3.30% 1,116,072,278.62 3.72%
合 计 11,079,594,209.67 32.72% 11,079,594,209.67 36.94%
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更正前 更正金额 更正后
营业收入 31,760,021,429.46 -1,889,941,552.06 29,870,079,877.40
营业成本 26,394,576,518.43 -1,889,941,552.06 24,504,634,966.37
对附注的影响: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本期发生额(更正前) 本期发生额(更正后) 上期发生额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 31,350,098, 26,191,096, 29,460,156, 24,301,155, 29,420,427, 23,222,212,
业务 146.01 740.60 593.95 188.54 311.01 163.00
其他 409,923,283 203,479,777 409,923,283 203,479,777 575,023,953 367,394,443
业务 .45 .83 .45 .83 .74 .30
合计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监管规则适用指
引——会计类第 1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
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等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监管规则适用
指引——会计类第 1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
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 1 号》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
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同
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
四、会计师事务所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前期会计差
错更正专项说明》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年修订)》、《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
业务办理》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
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的会计差错更
正情况。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
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专项报告》;
(四)更正后的2017年、2018年、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