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
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1989号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马汽车 股
份”)2021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资产负债表、2021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
权益变动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
海马汽车股份2021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
除情况表”)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管理层的责任
海马汽车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
的相关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确保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
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营业收入
鉴证报告第 1 页
扣除情况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
的相关规定编制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
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
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海马汽车股份2021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
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
五、报告使用限制
为了更好地理解海马汽车股份 2021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营
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海马汽车股份为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
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上海 二 O 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鉴证报告第 2 页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金额单位:万元
本年度 上年度
项目 具体扣除情况 具体扣除情况
(万元) (万元)
营业收入金额 181,168.44 144,821.87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24,984.12 其他业务收入 22,539.47 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13.79% 15.56%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其中:材料收入 6,653.47 万元;处 其中:材料收入 5,348.43 万元;处置投房
技术服 收 入 5,017.58 万 元 ; 技 术 服 务 收 入
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 24,984.12 务收入 3,871.29 万元;索赔收入 22,539.47 1,739.80 万元;索赔收入 1,364.27 万元;
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1,780.06 万元;租赁收入 1,305.90 租 赁 收 入 1,315.22 万 元 ; 积 分 收 入
万元;其他收入 3,625.32 万元 5,648.88 万元;其他收入 2,105.29 万元
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
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24,984.12 22,539.47
扣除情况表 第 1 页
本年度 上年度
项目 具体扣除情况 具体扣除情况
(万元) (万元)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入。
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生的收入。
产生的收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
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156,184.32 122,282.40
本表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获董事会批准。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________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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