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庭国际: 独立董事专项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2-04-26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公司
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
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着实事求
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六次临时
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签署和解暨抵债框架协议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前,向我们提供了相关资料。经认真审阅后,我们认为公
司签署《和解协议》及《物业购买框架协议》有利于解决债权债务问题。协议的签署履
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
意公司签署《和解协议》及《物业购买框架协议》,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建华、孙俊英、王培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皇庭国际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