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保证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顺利
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
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
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亿晶光电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股权
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
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
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
从而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在公司及
其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层管理人员、中层管
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考核机构
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五、考核方法与考核内容
业绩考核指标:“净利润及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及出货量”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在 2022-2025 年四个会计年
度,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行权/解除限售,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
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年度净利润(A) 年度营业收入(B) 出货量(C)
行权/解除限售 对应考核年 (亿元) (亿元) (GW)
期 度 目标值 触发值 目标值 触发值 目标值 触发值
(Am) (An) (Bm) (Bn) (Cm) (Cn)
第一个行权/
解除限售期
第二个行权/
解除限售期
第三个行权/
解除限售期
第四个行权/
解除限售期
指标 完成度 对应系数
A≥Am X=100%
净利润(X) An≤A
A
B≥Bm Y=100%
营业收入(Y) Bn≤B
B
C≥Cm Z=100%
出货量(Z) Cn≤C
C
次计划行权/解除限售比例×(X 或 Y 的孰高值);
公司层面行权/解除限售
次计划行权/解除限售比例×(X 或 Z 的孰高值);
比例
次计划行权/解除限售比例×(X、Y、Z 的孰高值);
注:1、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股份支付费用
影响,下同。
年:N=A/Am。
若预留部分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在2022年度授予,则预留部分的行权安排/
解除限售安排及公司业绩考核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股票期权/限制
性股票在2023年度授予,则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考核年度/限制性股票解除
限售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
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年度净利润(A) 年度营业收入(B) 出货量(C)
行权/解除限 对应考 (亿元) (亿元) (GW)
售期 核年度 目标值 触发值 目标值 触发值 目标值 触发值
(Am) (An) (Bm) (Bn) (Cm) (Cn)
第一个行权/解
除限售期
第二个行权/解
除限售期
第三个行权/解
除限售期
指标 完成度 对应系数
A≥Am X=100%
净利润(X) An≤A
A
B≥Bm Y=100%
营业收入(Y) Bn≤B
B
C≥Cm Z=100%
出货量(Z) Cn≤C
C
次计划行权/解除限售比例×(X 或 Y 的孰高值);
公司层面行权/解除限售
次计划行权/解除限售比例×(X 或 Z 的孰高值);
比例
次计划行权/解除限售比例×(X、Y、Z 的孰高值);
注:1、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股份支付费用
影响。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期计划行权的
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同期
银行存款利息。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届时根据以下绩效
考核结果表中对应标准系数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行权/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
绩效考核结果 F≥80 分 80 分>F≥60 分 F<60 分
标准系数 100% 80% 0%
若当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解除限售额
度=公司层面行权/解除限售比例×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行权/解除限售额度。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因考核原因不能行权或不能完全行权
的,由公司注销,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因个人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或不能完全解除限售的,由公司回购注销,
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各行权/解除限售期的前一会计年
度。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间每年度一次。
七、考核程序
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八、考核结果管理
激励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公司相关绩效考核评价人应在考核工
作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激励对象。
如激励对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与人力资源部沟通解决,如无法沟通解
决,激励对象可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起申诉,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对考核结果进行调查、整理调查记录、提出处理建议,并在 10 个工作日内
决定该激励对象的最终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保存期限至少为五年。
九、附则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