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作为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
方之间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
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2021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作如下专项说明并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对外担保事项,也无以前发生延续到本期未履行完毕的担保事项。
格控制对外担保的或有风险;报告期内,没有违规担保情况,较好地保护了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傅培文、张兰田、赵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