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精达: 宁波精达2021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证券之星 2022-04-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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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宁波精达成形装
备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并对相关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现就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傅培文女士,1963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大专。1992 年 2 月至 1999 年
汇会计师事务所主任。2020 年 1 月至今任宁波文汇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董事姓名   本年度召   应参加董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开董事会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参加会
       次数                             议
傅培文    4      4      4     0     0    否
  (二)出席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情况
  本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参加会议并审慎行使表决权。
    议、年报编制监督、年审会计师工作监督与评价,2021 年定期报告审议等。未
    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
    (三)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董事姓    本年度召开股   应参加股东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
名      东大会次数    大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亲自参加会议
傅培文    1        1      1     0     0     否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件《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
    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通过认真核查公司的对外担保情
    况后,本人认为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三)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应该进行
    业绩预告的情形,未发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
      (四)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未发生改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情况。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以实施 2020 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
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50 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98,784,00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转增、送股后股本为 307,328,000 股。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对相关承诺事项情况的披露真实充分,不存在应披露但未披露的情形。
同时,在报告期内或者持续到报告期内,公司能够积极敦促承诺各方,确保各相
关承诺得到及时有效地履行。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本人对公司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
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2021 年度,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的履行信息披露。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在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公司对关键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环节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形成了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本人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高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作效率,保护广大
投资者利益。
  (九)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各专门委员会,本人分别担任了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根
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各专门委员将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
为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宁波精达成形装备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精达成形装
备有限公司章程》、《宁波精达成形装备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
忠实的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公司公平履
行信息披露工作等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充分发挥了本人在公司经营、管理、风控、
财务等方面的经验和专长,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傅培文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宁波精达成形装备有
 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现就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赵升吨先生,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二级教授。2006
 年到 2011 年担任西安交通大学机械工程副院长,1999 年至今担任西安交通大学
 教授。现担任全国数控成形装备联盟副理事长、全国塑性工程学会副理事长、主
 要从事锻压装备等成形装备的研究。目前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董事姓名    本年度召开 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
        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数     亲自参加会议
赵升吨     4      4     4      0     0     否
      (二)出席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情况
      本年度,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委员会和战略委
 员会的委员,参加会议并审慎行使表决权。
 实施细则》的要求,对公司 2021 年度高管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促进
 公司高管人员积极履职。
 提出了重要的建设性意见,提高了公司重大决策的效率。
 内部治理。
 (三)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董事姓名    本年度召开股   应参加股东 亲自出席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
        东大会次数    大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数     亲自参加会议
赵升吨     1        1      1     0     0     否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件《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
 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通过认真核查公司的对外担保情
 况后,本人认为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三)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应该进行
 业绩预告的情形,未发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
      (四)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未发生改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情况。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以实施 2020 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
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50 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98,784,00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转增、送股后股本为 307,328,000 股。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对相关承诺事项情况的披露真实充分,不存在应披露但未披露的情形。
同时,在报告期内或者持续到报告期内,公司能够积极敦促承诺各方,确保各相
关承诺得到及时有效地履行。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我对公司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
众股东的合法权益。2021 年度,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准确、完整的
履行信息披露。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在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公司对关键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环节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形成了公司《2020 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本人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高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作效率,保护广
大投资者利益。
  (九)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各专门委员会,本人分别担任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
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的委员。根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各专
门委员将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科学决策发
挥了积极作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宁波精达成形装备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精达成形装
备有限公司章程》、《宁波精达成形装备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
忠实的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公司公平履
行信息披露工作等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充分发挥了本人在公司经营、管理、风控、
财务等方面的经验和专长,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赵升吨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宁波精达成形装备有
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现就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张兰田先生,1974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2003 年 3 月至 2004 年 4
月任德隆国际战略投资有限公司高级法律经理。2004 年 6 月至 2004 年 9 月任上
海华策投资有限公司法务总监。2004 年 9 月至 2005 年 9 月任生命人寿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法律负责人。2005 年 10 月至今任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合伙
人。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董事姓名    本年度召   应参加董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开董事会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参加会
        次数                             议
张兰田     4      4      4     0     0    否
  (二)出席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情况
  本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的委员,参加会议
并审慎行使表决权。
议、年报编制监督、年审会计师工作监督与评价等。未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
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
实施细则》的要求,对公司 2021 年度高管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促进
公司高管人员积极履职。
内部治理。
(三)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董事姓名   本年度召开股   应参加股东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东大会次数    大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张兰田    1        1       1     0     0    否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件《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
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通过认真核查公司的对外担保情
况后,本人认为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三)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应该进行
业绩预告的情形,未发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
  (四)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未发生改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情况。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以实施 2020 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
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50 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98,784,00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转增、送股后股本为 307,328,000 股。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对相关承诺事项情况的披露真实充分,不存在应披露但未披露的情形。
同时,在报告期内或者持续到报告期内,公司能够积极敦促承诺各方,确保各相
关承诺得到及时有效地履行。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本人对公司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
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2021 年度,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的履行信息披露。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在在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公司对关键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环
节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形成了公司《2020 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本人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高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作效率,保护
广大投资者利益。
  (九)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各专门委员会,本人分别担任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根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各专门委员将会
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
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宁波精达成形装备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精达成形装
备有限公司章程》、《宁波精达成形装备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
忠实的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公司公平履
行信息披露工作等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充分发挥了本人在公司经营、管理、风控、
财务等方面的经验和专长,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张兰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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