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瑞仪器: 2021年(1-5月)独董述职报告(周 波)

证券之星 2022-04-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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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周 波)作为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1 年度工
作中,诚实、勤勉、审慎、认真、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
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
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对涉及需要独立董事发表独
立意见的相关审议事项积极履行审议责任,积极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不断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充分发挥了本人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及
各自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特别是针对公司的财务及内
控规范管理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一、出席公司会议及投票情况
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
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公司在 2021 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1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
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报告期内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4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缺席
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
        报告期内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3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缺席
    二、2021 年度,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履行职责,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对提交会议的每个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
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 2021 年度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如下独
立意见:
    (一)在 2021 年 1 月 25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上发表了
以下独立意见:
的独立意见
    (二)在 2021 年 3 月 8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上发表了
以下独立意见:

承诺的独立意见
    (三)在 2021 年 4 月 21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发表了以下独立
意见:
况的独立意见
意见
期的独立意见
事宜有效期延期的独立意见
立意见
意见
     除上述独立意见之外,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其他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议以上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
两会审议和表决以上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参加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严格遵守《江苏天瑞仪
器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则制度,积极组织审计委员会的日常
工作。报告期内本人共参加 1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主要研究如下事项: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参与了战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战
略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对当下经济形势、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进行了规划研究,
并结合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对公司的战略实施提出合理建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利用出差间隙等对公司进行实地调研,与公司管理层、技术研发人员、销售人员
等进行面谈,听取公司管理人员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管理和控制、董事会决
议执行、财务管理、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销售等日常情况的介绍和汇报,及时
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五、保护中小股东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理、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现场调查,与公司管理层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交流、
分析,并用自己专业知识给出独立、公正、客观的建议。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
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完成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有效地保障了广大
投资者公平获得公司信息的知情权。
文件,积极参加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
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培训与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
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
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
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
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2016 年 11 月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 2016 年第
二期独立董事后续培训。
  七、其他事项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 2021 年积极主动、专业高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为优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经营管理
进步作出了应有贡献。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加强对公司业务的学习和沟通,
依法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
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表示敬意和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周 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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