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38 证券简称:同益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6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拟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事务所”)
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续聘
亚太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2年度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审计费用相
关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9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16 号院 3 号楼 20 层 2001
首席合伙人:赵庆军
业务规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亚太事务所合伙人数量 126 人,注册
会计师人数 56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429 人。亚
太事务所 2021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9.81 亿元,审计业务收入 6.95 亿元,证券
业务收入 4.48 亿元。
子设备制造业 8 家、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7 家、批发业 4 家、电气机械和器材
制造业 3 家、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3 家、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3 家、煤炭开采和洗选
业 2 家、商务服务业 2 家、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2 家,其余行业
共 4 家。
亚太事务所已计提职业风险金 2,424 万元,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人民
币 8,000 万元以上。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会【2015】13 号等
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2019 年至 2021 年)
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
亚太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
措施 24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涉及从业人员 39 名。
(二) 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朱海英,201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
质,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亚太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
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报告 8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英,2013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亚太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
市公司报告 12 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小曲,2018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亚太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
市公司报告 3 份。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
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
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公司于2021年增加了生产板块,下属子公司主体增加,根据公司业务规模、
所处行业及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确定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同意续聘亚太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亚太事务所坚持认真、严谨的工作作风,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
勉尽责履行审计职责。因此,同意公司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
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并提请董事会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亚太事务所具备证券从业资格,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
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亚太事务所为
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并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