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7 证券简称:双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9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网络投票时间: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2 年 4 月 25 日上
午 9:15-下午 15:00;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2 年 4 月 25 日上午
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0 名,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9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16,625,31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5.1269%。股东湖北双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代理人参加
了现场会议,但通过网络进行投票。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 62,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4%。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
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6,574,0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60%;
反对 51,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本议案获
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0,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股东所持股份的 17.3913%;反对 51,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
的 82.608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16,599,5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79%;
反对 25,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1%;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本议案获
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 36,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股东所持股份的 58.4541%;反对 25,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
的 41.545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6,586,4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66%;
反对 38,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34%;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本议案获
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3,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股东所持股份的 37.3591%;反对 38,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
的 62.640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6,574,0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60%;
反对 51,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本议案获
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0,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股东所持股份的 17.3913%;反对 51,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
的 82.608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6,574,0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60%;
反对 51,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本议案获
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0,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股东所持股份的 17.3913%;反对 51,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
的 82.608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6,574,0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60%;
反对 51,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本议案获
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0,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股东所持股份的 17.3913%;反对 51,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
的 82.608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七)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6,574,0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60%;
反对 51,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本议案获
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0,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股东所持股份的 17.3913%;反对 51,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
的 82.608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会议分别听取了《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彭磊、孙阑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