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东制药: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4-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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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58        证券简称:振东制药        公告编号:2022-032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获公司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为:公司 2021 年末总股本 1,027,494,660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7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整原则一致。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 公 司 2021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4.3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
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
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5.400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2.700000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5 月 6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5 月 9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5 月 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方法
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 年 4 月 23 日至登记日: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
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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