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63 证券简称:三祥新材 公告编号:2022-034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遵循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报备
制度》的规定,针对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进行了登记。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年 4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根据《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在激
励计划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即 2021 年 10 月 7 日至 2022 年 4 月 7 日,以下简称“自
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2022 年 4 月 14 日出具的《信息
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激励计
划自查期间,共有 39 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除上述人员外,其
余核查对象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前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
的具体情况如下:
自查期间累计买 自查期间累计
序号 姓名 身份 交易期间 入公司股票数量 卖出公司股票
(股) 数量(股)
经核查,因个人资金需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杨辉先生、叶旦旺先生、肖
传周先生、郑雄先生、范顺琴女士及林少云女士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披露了股份
减持计划,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
竞价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股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
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095)、《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集中
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6)、《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自查期间,
杨辉先生、叶旦旺先生、肖传周先生、郑雄先生、范顺琴女士及林少云女士上述
股票交易系其按照已公开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不存在
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此外,其他内幕信息知情
人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核查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发生于
知晓本次激励计划之前,其在核查期间的交易变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自
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自查期间累计 自查期间累计
序号 姓名 身份 交易期间 买入公司股票 卖出公司股票
数量(股) 数量(股)
经核查,上述 26 名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的股票交易是系其完全基于上市公
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其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
在上述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时,除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并未获知上市公司
筹划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亦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本激励计划的
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
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均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
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内幕信息的人员范围,对知悉内幕信息的公司及中
介机构相关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披露本次激励计划前,未发生内幕信息
泄露的情形,也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