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2号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上光电 2021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业绩承诺概述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万润科技”)于 2015 年非
公开发行股份购买唐伟等人持有的深圳日上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上光
电”)100%股权,本次交易中日上光电的业绩承诺期已于 2017 年末届满。
唐伟等六方签订<深圳日上光电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协议>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同日,公司与唐伟等六方签署《深圳日上光电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业绩
承诺协议》(以下简称“《业绩承诺协议》”),业绩承诺人承诺日上光电 2018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的净利润不低于
核字【2019】48450015 号专项审核报告,日上光电 2018 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所有的净利润为-107,145,338.57 元,低于承诺的净利润
由于业绩承诺人无力支付以上业绩补偿金,经双方协商债务偿还方案,公司
于 2019 年 9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唐伟等六方之增加业绩承诺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唐伟等六方签订《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唐伟等
六方之增加业绩承诺协议》,增补 6 年业绩承诺期,将日上光电业绩承诺期内完
成的经营利润用于冲减 170,145,338.57 元债务。业绩承诺人承诺日上光电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2022 年、2023 年、2024 年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净利润考虑《业绩承诺协议》第 2.3 条关于“业绩承诺期间累计实际净利润”的计
算因素后分别不低于 20,000,000 元、24,000,000 元、28,000,000 元、32,000,000
元、33,000,000 元、33,145,338.57 元,6 年累计不低于 170,145,338.57 元。协议
提前终止的,无论协议因何种原因终止,业绩承诺期间计算至协议终止日,而非
二、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业续承诺期间累计实际净利润的计算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的业绩承诺期内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之和-扣除惠州股权转让收益)÷承诺净
利润>=60%时,业绩承诺期间累计实际净利润可以包含惠州日上股权转让收益;
当(经万润科技聘请的与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让师事务所审计的业
统承诺期内归属母公司股东利润之和-扣除惠州日上股权转让收益)÷承诺净利润
<60%时,业绩承诺期间累计实际净利润不包含惠州日上股权转让收益。
级子公司,如业绩补偿义务人2018年度以后收回重庆万润、长春万润截至2018
年末已计提坏账的应收款项,则在业绩承诺期内该部分已计提坏账准备所冲回的
利润纳入业绩承诺期间累计实际净利润。
应归集于2018年以前的成本、费用、损失等减少2018年以后利润的事项,不论会
计上如何处理,需冲减业绩补偿义务人在承诺期间的业绩:
后年度计提坏账准备或确认坏账损失的;
行计提或销售(使用)时发生的损失;
费用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2018年及以前年度确认收入的项目在2018年以后调减
收入或冲回收入给重庆万润造成的损失:2018年及以前年度确认收入的项目在以
后年度产生的成本、费用;2018年及以前年度确认收入在以后年度产生的售后维
修费、质保费支出超过2018年末已预提的预计负债的部分。
电有限公司,至2019年4月底,惠州日上的账面亏损金额为3,201,502元。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收购标的公司深圳日上光电有限公司 2021 年及累计业绩
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E10177 号),按照公司
与唐伟等六方签订的《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唐伟等六方之增加业绩承诺
协议》约定的条款计算,日上光电 2021 年度及累计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标的资产 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实现的归属于
实现的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所
标的资产 承诺盈利数 母公司股东所 完成率 有的净利润(剔 完成率
有的净利润 除惠州日上股
权转让收益)
深圳日上光电有限公 20,000,000.00 14,082,391.85 70.41% -7,304,863.84 -36.52%
司(2019 年)
深圳日上光电有限公 24,000,000.00 -179,436.55 -0.75% -179,436.55 -0.75%
司(2020 年)
深圳日上光电有限公 28,000,000.00 10,733,278.00 38.33% 10,733,278.00 38.33%
司(2021 年)
实现的归属于
实现的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所
标的资产 承诺盈利数 母公司股东所 完成率 有的净利润(剔 完成率
有的净利润 除惠州日上股
权转让收益)
深圳日上光电有限公 72,000,000.00 24,636,233.30 34.22% 3,248,977.61 4.51%
司(累计)
日上光电业绩承诺方2019年至2021年三年合计承诺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
有的净利润为72,000,000.00元,实际累计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的净利润
为24,636,233.30元,实际完成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人民币47,363,766.70元。剔
除2019年度惠州日上股权转让收益后,2019年至2021年三年实际累计实现的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所有的净利润为3,248,977.61元,实际完成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
人民币68,751,022.39元。
三、业绩补偿方案
业绩补偿义务人承诺日上光电在增补6年业绩承诺期内,经万润科技聘请的
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日上光电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累计实际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170,145,338.57元的,则业绩补偿义务人应就
冲减后的剩余债务向万润科技进行现金支付。
业绩补偿的计算公式为:补偿金额=承诺净利润-业绩承诺期间累计实际净利
润。
在万润科技2024年年报披露后,经万润科技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业绩承诺期内日上光电的实现业绩按增加业绩承诺协议约
定审计完毕,业绩补偿义务人应当在收到万润科技要求其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书
面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对己完成经营利润冲减后的剩余债务向
万润科技进行支付。
若增加业绩承诺协议提前终止的,业绩承诺期间累计实际净利润计算至协议
终止当日,各方同意以协议终止当日作为基准日进行审计,业绩补偿义务人应当
在收到万润科技要求其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书面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现
金方式对己完成经营利润冲减后的剩余债务向万润科技进行支付。
在任何情况下,业绩补偿义务人支付的全部补偿金额合计不超过万润科技实
际支付的收购日上光电交易对价39,000.00万元。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