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7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拟不进行利
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度报表中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7,705,042.06 元,因本年亏损,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加期初未分配利润,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鉴于 2021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数,结合公司目
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公司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董事会拟定 2021 年
度不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现金分红应满足公司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
正。鉴于 2021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数,结合公司持
续发展和资金需求等,董事会拟定 2021 年度不进行现金红利分配。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公司的长远发
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大股
东套利等明显不合理情形及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公
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同意公司 2021 年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意见:董事会提出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
有关规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