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石油机械机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石化机械
股票代码:000852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 22 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 22 号
权益变动性质:因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雄安片区容城县雄安市民服务中心企
业办公区 C 栋第 2 层 215 单元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环球金融中心东塔 22 层
权益变动性质:认购石化机械非公开发行股票引起的权益增加
签署日期:2022 年 4 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行为亦
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
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
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说明,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中石化石油机械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
本报告书、报告书 指 权益变动报告书
石化机械、上市公司、发行人 指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中石化集团、
指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中石化资本 指 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认购中石化石油机械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与中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指 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国务院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第 15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
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69286X1
注册号:100000000001244
法定代表人:马永生
注册资本:32654722.2 万元
成立日期:1983 年 09 月 14 日
经营期限:长期
注册地址和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 22 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组织所属企业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开采、储运(含管道运
输)
、销售和综合利用;组织所属企业石油炼制;组织所属企业成品油的批发
和零售;组织所属企业石油化工及其他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
经营活动;实业投资及投资管理;石油石化工程的勘探设计、施工、建筑安
装;石油石化设备检修维修;机电设备制造;技术及信息、替代能源产品的
研究、开发、应用、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
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
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
主要股东: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比例 100%)
(二)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629MA0CHPU501
法定代表人:孙明荣
注册资本:100 亿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 年 7 月 10 日
经营期限:长期
注册地址: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雄安片区容城县雄安市民服务中
心企业办公区 C 栋第 2 层 215 单元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环球金融中心东塔 22 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股权投资,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从事投资管
理及投资咨询(证券、期货投资咨询除外)
,自持股权的管理,财务咨询。
(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51%)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49%)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
中石化集团直接持有石化资本 51%的股权,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中石化集团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中石化资本具有股权
控制关系,二者为一致行动人。
具体股权关系如下: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中石化石油机械 中国石 化 集团 资
股份有限公司 本有限公司 5 限公司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一)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姓名 性别 任职情况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籍/地区居留权
马永生 男 董事长 中国 北京 无
赵 东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 无
张玉清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 无
王丽丽 女 董事 中国 北京 无
时 欢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 无
陈月明 女 董事 中国 北京 无
吴献东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 无
余夕志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 无
(二)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
姓名 性别 任职情况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籍/地区居留权
孙明荣 男 董事长 中国 北京 无
高 翎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 无
何建英 女 董事 中国 北京 无
陈 学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 无
王丽娟 女 董事 中国 北京 无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它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达到或超过 5%
的情况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中石化集团除持有石化
机械股份外,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
发行股份 5%的情况如下:
上市公司名称 股票代码 持股比例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600028 68.31%
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600871 56.51%
中石化炼化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02386 65.67%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601872 13.51%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中石化资本除持有石化
机械股份外,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
发行股份 5%的情况如下:
上市公司名称 股票代码 持股比例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00910 15%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中石化集团作为石化机械的控股股东,未参与认购本
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本次发行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中石化集团持有
石化机械的股份比例由 58.74%下降至 48.54%,下降比例超过 5%。
中石化资本作为集团公司布局新兴产业的投资平台,与石化机械推进智
能制造产业具有较高的契合度,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中石化资本作为石化机械控股股东中石化集团的控股
子公司,是中石化集团布局新兴产业的投资平台。中石化资本致力于通过财
务投资发现战略投资机会,聚焦与中石化集团主业紧密相关的新能源、新材
料、节能环保、智能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石化机械作为中石化集团控股
的唯一的油气装备企业,正在推进智能制造并布局氢能产业,中石化资本认
同石化机械价值并看好其未来发展前景,以现金方式认购石化机械非公开发
行股份 37,581,699 股,增强石化机械的资本实力,支持石化机械巩固和提升
盈利能力,延伸产业链,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本次发行完成后,信息披露
义务人二中石化资本持有石化机械的股份由 0%上升至 3.99%。
二、未来股份增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
持或减持石化机械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因行政划转等原因导致中石化集团持
有上市公司权益发生变动,中石化集团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
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
持石化机械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作为石化机械的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前直接持有
石化机械的股份数量为 456,756,300 股,股权比例为 58.74%,其未参与认购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本次发行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中石化集团持
有石化机械的股份比例由 58.74%下降至 48.54%。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
或其表决权。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直接持有石化机械的
股份数量为 37,581,69 股,占发行完成后石化机械总股本的比例为 3.99%。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合
计持有石化机械的股份数量为 494,337,999 股,占发行完成后石化机械总股
本的 52.53%。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二者属于
一致行动人关系)持有石化机械股份的情况见下表:
单位:股
发行前 发行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中石化集团 456,756,300 58.74% 456,756,300 48.54%
其他原股东 320,848,697 41.26% 320,848,697 34.10%
石化资本 0 0.00% 37,581,699 3.99%
除石化资本
以外的其他
认购本次非 0 0.00% 125,816,993 13.37%
公开发行股
票的投资者
总股本 777,604,997 100.00% 941,003,689 100.00%
中石化系持
股合计 456,756,300 58.74% 494,337,999 52.53%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石化机械向信息披露义务人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以现金方式认购石
化机械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同时,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因石化机械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本总数增加导致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的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认购的石化机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
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已按有关
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权益变动报
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
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各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二)各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三)本报告书中提及的有关协议;
(四)各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报告书原件。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备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马永生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孙明荣
(本页无正文,为《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
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马永生
(本页无正文,为《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
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孙明荣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
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区庙山小区华工园一路
名 称 所在地 5号
股票简称 石化机械 股票代码 000852
信 息 披 露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
信 息 披 露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22号
义 务 人 注 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
义 务人名
册地 雄安片区容城县雄安市民服
称 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 务中心企业办公区C栋第2层
拥 有 权 益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 有
的 股 份 数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 变化 √ 无 □
量变 化 □ 行动人
信 息 披 露是 □ 否 √
信息披露 义务人是
义 务人是 否 为 上 市 实际控制人是国务院国
否为 上市 是 √ 否 □ 公司实际
公司第 一 控制人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大股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权 益 变 动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方 式(可多 赠与 □ 其他 □
选) 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被稀
释,同时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之一致行动人中国石
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参与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
票,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股份比例变动超过5%。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 披 露义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A股)
务人 披 露前
拥有 权 益的 持股数量:456,756,300股
股份 数 量及 持股比例:58.74%
占上 市 公司
已发 行 股份 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
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A股)
持股数量:0股
持股比例:0.00%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
动 后 ,信 息 披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A股)
露 义 务 人 拥 变动数量: 0股
有 权 益 的 股 变动比例:减少10.20%
份数量及 变
动比例
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A股)
变动数量:37,581,699股
变动比例:增加3.99%
在上 市 公司 时间:2022年4月12日
中拥 有 权益
的股 份 变动
的时 间 及方 方式:因石化机械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公司总股
式 本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被稀释,同时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之一
致行动人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参与认购公司本次
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股
份比例变动超过5%。
是否已充分
披露资金来 是 √ 否 □
源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拟 是 □ 否 √
于未来 12 个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石化
月内继续增 机械股份的计划。
持
信 息披露义
务 人在此前
否 在二级 是 □ 否 √
市 场买 卖 该
上 市 公司股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 人减持 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
还
控 股股东
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或 实际控
制 人减 持 时
是否 存在
是 □ 否 √
侵害上
市公司和
股东 权 益 的
问 题
控 股 股 东或
实际控制
人减 持时 是
否 存 在未
清 偿其对 公
司 的负债 , 是 □ 否 √
未 解除 公 司
为 其负 债提
供 的担保 ,
或者 损害
公 司 利益的
其 他 情形
本次权益
变 动是否 是 √ 否 □
需 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 是 √ 否 □
到批准 石化机械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
准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3929号)核准。
(本页无正文,为《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马永生
(本页无正文,为《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孙明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