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2-055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信永中和”)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最早可
追溯到 1986 年成立的中信会计师事务所,2000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责任公司正式成立;2012年,信永中和由有限责任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
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信永中和总
部位于北京,在全国设有28家境内分所,并在香港、新加坡等地区和国家设有15
家境外成员所及85个办公室。
信永中和已取得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首批获得证券
执业资质,获准从事金融审计相关业务、H 股企业审计业务,拥有军工涉密业务
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制度和
内部管理制度,从事过各类证券服务业务,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专业队伍。
信永中和首席合伙人为叶韶勋先生,截止 2021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从业
人员总数为9,000余人,其中合伙人(股东)236人,注册会计师为1,455人,其
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630人。
信永中和 2020 年度业务收入为 31.7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2.6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7.24 亿元。2020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
目346 家,收费总额 3.83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
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 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
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 产业,采矿业等。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
偿责任,2021 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7亿元。
信永中和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
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2019 年至 2021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
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理措施 27 次和行业自律监管措施 2 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行政处罚和监管措施不影响信永中和继续承
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对其服务本公司不构成任何影响。
(二)项目成员信息
拟任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潘要文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自1997
年起参与审计工作,具备25年审计经验,主要从事资本市场相关审计服务,拥有
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
拟任项目独立复核合伙人邵立新先生,为信永中和资深审计合伙人,1991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
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任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岑宛泽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自 2000年起参与
审计工作,具备21年审计经验,主要从事资本市场相关审计服务,拥有证券服务
业从业经验。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签字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
均具有丰富的行业服务经验,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道守则》对
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不良记录,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
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2年具体工作量和市场
价格水平,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次续聘前,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
充分沟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勤勉、尽职、公允
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审计委员会一致同
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
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项进行了事
前认可: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
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
独立审计准则》,切实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能客观、公允地反应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利益,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
担任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资质和条件,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遵循了独立、
客观、公证的执业准则,能够客观地评价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满足
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
情形,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
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说明文件。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