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22-025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广泰”、“公司”)于2022年4
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该利润分配预案
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 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
润 35,783,283.89 元,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578,328.39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016,420,515.36 元,减已付 2020 年度普通股股利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
经营业绩持续稳定增长的情况,综合考虑公司发展规划和股东长期利益,董事会
拟定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滚动发展。
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
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减资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方案将按分配
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534,558,505 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 0 股,
以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后的股本 534,558,505 股为基数进行测算,
向 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3 元 ( 含 税 ) , 合 计 拟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以上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
知》、《上市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的相
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计划以及做出的
相关承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不影响公司资金运转需求和
公司正常经营。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认真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
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符合监管机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和要
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
形。
公司拟定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
符合监管机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
定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减资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方案将按分
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金额。请投资者注意分配方案存在由于股本基
数变化而进行调整的风险。
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