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8 证券简称:久立特材 公告编号:2022-012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3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
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
盈余公积金84,954,374.44元,扣除2020年度利润分配364,940,848.90元,2021年末
实际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2,148,601,136.78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
司股份 16,800,065 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回购
的股份不享有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兼
顾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相结合的基础上,拟以实施分配方
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减去公司回购专户的股数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
股利 4.00 元(含税)。以截至 2022 年 4 月 22 日的公司总股本 960,370,655 股(扣
除回购股份 16,800,065 股后)为计算基数进行测算,预计本次将合计派发现金红
利 384,148,262.00 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
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可转债转股、股
权激励行权、股权激励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以未
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减去公司回购专户的股数为基数,按照
“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
《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
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
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
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
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2022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公司在
结合当前经营状况、投资资金需求和未来发展规划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
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上述
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
《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
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
政策,兼顾了股东的当期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
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监事会对利润分配预
案无异议。
四、相关说明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