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信: 独立董事关于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2-04-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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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次临时会议审议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江苏新能股票暨证券投资,
既有利于公司总体规划发展,又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总体投
资规模适度,不会影响公司业务正常运行。本次投资决策程序合法
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以闲置
自有资金参与证券投资购买江苏新能股票。
  独立董事:陈良   蒋建华   魏青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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