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2-03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
影响。
一、概述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
系公司根据财政部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
(以
下简称“《解释 15 号》”)进行相应的会计政策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的通知》
(财会〔2021〕35 号)。根据《解释 15 号》的要求,该解释中“关于企
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
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遵照上述要求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1)公司遵照《解释 15 号》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并执行。本次变更主要
内容如下:
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
累计影响数追溯调整 2022 年 1 月 1 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主要影响详见下表:
单位:元
科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 月 1 日 调整影响
无形资产 717,887,815.42 720,541,926.27 2,654,110.85
未分配利润 -188,665,422.86 -187,311,826.33 1,353,596.53
少数股东权益 89,050,857.73 90,351,372.05 1,300,514.32
(2)除上述变更外,公司其他会计政策不变,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
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