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22-021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1 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2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
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705,816,160 股为基数,
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1 元(含税),共计派现金红利 70,581,616.00 元,剩余利润作为
未分配利润留存。2021 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股本发生变动的,若未约定,将按照
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05,816,16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
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
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4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5 月 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4 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 年 4 月 22 日至登记日:2022 年 4 月
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七、备查文件
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