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兰
花科创”)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的要求,我们忠实履行职责、勤勉尽责,深入了解公司经营
运行情况,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审慎客观地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现将 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和兼职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具备监管部门和相关规则要求的独立
性,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个
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和兼职情况如下:
国注册会计师。1982 年 1 月毕业于山西财经学院会计学专业,获管
理学学士学位;1993 年在中南财经大学在职学习,获管理学硕士学
位。1982 年 1 月至 2019 年 1 月在山西财经大学工作,历任会计学系
教师、理财学系主任、财务处处长、华商学院院长、名誉院长等职务,
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晋城银行外部监事等职务。现任晋控电力
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9 月
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工研究院科研生产办公室、经营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美国通用电气
公司塑料部北京服务中心经理;北京泛威工程塑料有限公司经营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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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通用工程塑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工程塑料工业协会
秘书长;南京聚隆独立董事;现任中国合成树脂协会理事长,山东瑞
丰独立董事,2020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工程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曾任中石
化洛阳工程有限公司技术部主任、公司副总工程师等职务,现为该公
司高级专家,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我们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我们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
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不在公司主要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
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可能妨碍我们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我们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
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我们不存在
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本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够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工作职责,按时参加了公司召开的各次董事会,
出席了股东大会,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
本年应参 以 通 讯 是否连续两 东大会
姓名 亲自出 委 托 出 缺 席 次
加董事会 方 式 参 次未亲自 参 情况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次 数 加次数 加会议
郑 垲 9 9 8 0 0 否 2
梁龙虎 9 9 8 0 0 否 2
余春宏 9 9 8 0 0 否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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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履行独立董事工作职责,按时参加了公司召开的专门委员会会议。
(二)会议表决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积极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关注公司生产经营、
财务状况,在召开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会议前,主动了解所审议事项
的相关情况,积极参与对议案的讨论审议,依法独立、客观、充分地
发表了独立意见,审慎表决,并向董事会提出合理化建议。报告期内,
我们未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和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
议。
(三)与公司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与公司管理层、审计机构以及公司财务、内控等
部门保持了密切的沟通联系,通过听取专项汇报、搜集资料等多种渠
道详细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动态和重大
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一直以来也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通过
电话、微信、邮件、现场会议等多种方式与我们保持持续有效的沟通,
在相关会议前及时传递议案涉及材料,为我们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
配合和支持,保证了我们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
(四)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解聘高管人员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1)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关
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2020 年度
审计报酬和续聘的议案;
(3)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4)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
(6)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报废的议案;
(7)关于全额计提应收款项
信用损失的议案;
(8)关于为公司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9)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0)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玉溪煤矿
调整股权结构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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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关于放弃兰花沁裕煤矿少数股东股
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2)关于芦河煤业出资参与组建山西兰花煤层
气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
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关于报废固定资产的议案;
(2)关
于对阳化分公司部分固定资产和原材料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修改铁路专用线租赁协议的议案》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山西蒲县兰花兰兴煤业有限公司提取资产减值准
备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2)关于调整铁路专用线租赁价格及续签《铁路
专用线租赁合同》的议案;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司 2021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2021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
案》。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调整增加,主要是由于受市场供需变化影响,
煤炭价格大幅上涨,公司为控股股东兰花集团公司下属煤矿销售煤炭
代收代付金额增加。我们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文件要求,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均在审议时回
避表决,决策程序规范,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
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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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关于修改铁路专用线租赁协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兰
花集团公司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山西兰花铁路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对
铁路专用线进行统一管理,经双方协商,董事会同意公司自2021年9
月1日起,由兰花集团公司委托其全资子公司山西兰花铁路运输服务
有限公司执行铁路专用线租赁合同。2021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
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铁路专用线租赁价格及
续签<铁路专用线租赁合同>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山西兰花铁路运输
服务有限公司续签《铁路专用线租赁合同》,收费标准由现在的0.84
元/吨公里调至1.4元/吨公里,合同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
月31日止,实际结算时以双方核实运量计算确定。我们认为公司铁路
专用线租赁价格的确定参考了集团公司向周边其他煤矿收取过轨费
价格,遵循了市场定价原则,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时,
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决策程序规范,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和资金占用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中关于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对发生的对外担保事项认真履行了相应
的审议程序,并进行了相关信息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所有对
外担保,均系为保证下属控股子公司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所提供。
公司不存在属于《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要求披露的违规担保情况,不存在控股股东
及关联方违规资金占用的情况。
(三)关于高管人员解聘和聘任情况
通过《关于解聘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解聘李三虎先生副总经理职
务;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王西栋先生为公司化工总工
程师。
我们审阅核查了相关人员的个人履历及资料,认为对其的聘任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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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聘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四)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披露《2020年度业绩预减公告》;2021年4
月8日披露《2020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2021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增公
告》;2021年7月15日披露《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2021年10
月16日披露《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增公告》
。公司其后披露的相关
定期报告与业绩预告、业绩快报数据基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
构。我们同意该项聘任,2021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 2020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了上述审计机构聘任事项。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意的独立意见。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经公
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6月实施完毕,利润分配
的形式、决策程序和具体实施均符合监管机构、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
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要求。
(七)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责任,不断提升信息披露
的质量和效率。2021年10月,公司修订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
公司积极落实监管部门关于信息披露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要求,
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持续提高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提
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和效率。
(八)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我们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审阅了公司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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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基本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有效地防范了各类
风险。
(九)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战略、薪酬与考核与提名委员会,严格按
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职责和工作细则规范运作。2021 年公司审
计委员会召开会议 4 次,审议通过 22 项议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求,认真、勤勉、忠实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的沟通协作,为公司的规范运作、稳健发展建言
献策,促进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提高。
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密切跟踪监管政策变化和资本市
场动态,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我们应有的作用,切实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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