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普科技: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匡)

证券之星 2022-04-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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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王匡)
  本人作为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
要求,本着勤勉负责的态度,谨慎、认真、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
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 2021 年召开的相关会议,对
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
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 2021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
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积极出席、
列席公司组织召开的相关会议,本人均按时亲自出席了历次公司董事会会议,没有缺席、
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同时,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进行了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重大事项经营
决策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
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召开董事会会                     缺席    召开股东大会   出席股东大会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议次数                       (次)     次数       次数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本着独立、客观的立场,本人在 2021 年度任职期
间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机构,发表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针对关于 2020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关于 2020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于招股说明书中涉及事项、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分别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
额度及为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关于公司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关于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等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关于延长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
会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发表了同意的专项说明
及独立意见。
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及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实施
募投项目、《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等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
门委员会。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2021
年度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各专业委员会议事规则,积极召集并参
加相关会议,切实履行董事职责,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内控制度,就关于公司战略规划
的议案、关于公司年度报告及季度报告、内部审计工作开展、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等各
相关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报告或提请董事会审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及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1 年度内能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与公
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
进展情况,主动调查、现场考察、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及时了解公司的
日常经营状态、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及可能发生的经营风险,积极
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
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
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的支持情况
 公司全力支持我们的工作,为我们履行职责提供便利的会务、通信、人员安排等条
件,较好的传递了我们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会计师事务所以及上级监管部
门等之间的信息往来,并且公司管理层主动汇报公司经营和管理情况,支持我们的工作,
为我们做出决策提供便利。
  六、其他事项
  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2022 年,本
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
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进一步提高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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