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2-020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收到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及其传
票,案号为(2021)粤 2072 民初 18270 号,获悉法院已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受
理中山凯旋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凯旋”)起诉的承揽合同纠
纷案件。
就前述诉讼事项提起反诉。2021 年 11 月 2 日,公司接到法院电话通知,原定于
年 11 月 30 日,案件开庭审理。2022 年 4 月 24 日,公司收到广东省中山市第二
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粤 2072 民初 18270 号《民事判决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2021 年 10 月 16 日、2021
年 11 月 3 日、2021 年 11 月 18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
《中 国 证 券 报》、
《上海证
券报》、《证 券 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收到法院传票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1-061)、《关于收到法院传票的补充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
《关于收到法院传票的公告(补充更正后)》
(公告编号:2021-063)、
《关于诉讼
延期开庭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二、诉讼进展情况及判决结果
民初 18270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
ZSKX2020041501 的《委托设备生产(加工)合同》;
凯旋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该判决为一审判决,如不服该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中
山市第二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鉴于上述判决为一审判决,公司计划向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同时,
公司将会就一审判决结果在 2021 年度报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详细披露,结
合律师、注册会计师意见,基于谨慎性原则,经财务部门测算,预计影响公司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公告编号:2022-021),具体数据以公司审计机构的审
计结果为准。
公司将根据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 国 证 券 报》《上 海 证 券 报》《证 券 日 报》及巨潮资讯网
(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
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