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76 证券简称:华大基因 公告编号:2022-053
债券代码:149106 债券简称:20 华大 02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华大02”公司债付息、赎回结果暨摘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第一期) ,债券简称为“20 华大 02”,债券代码为“149106”。
(品种二)
凡在 2022 年 4 月 26 日(含)前买入“20 华大 02”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
息;2022 年 4 月 26 日(含)前卖出“20 华大 02”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即 2022 年 4 月 27 日)起,“20 华大 02”将停止交易,并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摘牌。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发行的深
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品
种二)(以下简称“20 华大 02”或本期债券品种二)至 2022 年 4 月 27 日将期满两
年。根据公司《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有关条款的规定,对于本期债券品种二,公司有权决定在该品种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行使债券赎回选择权。现公司决定对“20 华大 02”债券行使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20 华大 02”债券全部赎回。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 华大 02”公司债的基本情况
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
元)
;
赎回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品种二的付息日为 2021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4 月 27 日;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1 年至 2022 年每年
的 4 月 2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
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品种二兑付日期为 2022 年 4 月 27 日;若投资者行使
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2 年 4 月 2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存续期的第 2 年末行使债券赎回选择权。发行人将于该品种债券第 2 个计息年度
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
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发行人决定行使赎回选择权,则对应品种债券将
被视为第 2 年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对应投资者赎回
全部该品种债券。所赎回的本金加第 2 个计息年度利息在兑付日一起支付。发行
人将按照该品种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债券登记机
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对应债券品种将继续在第 3 年
存续。
上市交易;
踪评级报告:维持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 ,“20 华大 02”信用等级为
AAA ,评价展望为稳定;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次债券赎回的程序和时间安排
根据公司《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有关条款的规定,对于本期债券品种二,公司有权决定在该品种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行使债券赎回选择权。公司在本次债券“20 华大 02”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
(即 2022 年 4 月 27 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起,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
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按规定发布了三次关于行使赎
回选择权的公告。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3 月 14 日、2022 年 3 月 21 日、2022 年 3 月 28 日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行使“20 华大 02”发行人赎回
选择权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关于行使“20 华大 02”发
(公告编号:2022-031)、
行人赎回选择权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2-033)、
《关于行使“20 华
大 02”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1) 付息登记日/赎回登记日/最后交易日:2022 年 4 月 26 日
(2) 付息日/赎回资金到账日:2022 年 4 月 27 日
(3) 赎回日/摘牌日:2022 年 4 月 27 日
自 2022 年 4 月 27 日起,公司“20 华大 02”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三、本次债券赎回的实施方案
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20 华大 02”全部持有人。2022 年 4
月 26 日买入“20 华大 02”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赎回全部本金及派发利息的权
利;2022 年 4 月 26 日卖出“20 华大 02”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赎回债券可能会给投资者带来损失,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面年利率为 3.50% 。每 10 张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人民币 28.00 元;本期债券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
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5.00 元。
回工作。在本次赎回日 2 个交易日前,即 2022 年 4 月 21 日,公司已将本次赎回
本金及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该赎回资金通过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证券登记备付金账户中,
再由证券公司在赎回资金到账日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四、本次债券赎回结果及影响
公司将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全额赎回“20 华大 02”存续本金及应计利息,赎
回结果如下:
(1)赎回数量:2,000,000 张,人民币 20,000 万元
(2)赎回兑付本息金额:人民币 20,700 万元
(3)投资者赎回资金到账日:2022 年 4 月 27 日
公司本次债券赎回金额为 20,000 万元,同时兑付利息金额为 700 万元。公司
已将赎回本金及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次债券
的赎回不会对公司正常资金使用造成影响。
五、关于本次赎回所付利息缴纳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
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0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
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
(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
[2018]108 号)规定,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止,对境外机构
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
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
际联系的债券利息。故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
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政策的实施期限延长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具体政策通知请投资者关注后续进展。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六、本次债券赎回的相关机构
联系地址: 深圳市盐田区洪安三街 21 号华大综合园 7 栋 7 层-14 层
联系人:徐茜
联系电话:0755-36307065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人:潘绍明 李菡
联系人电话:0755-23835879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5 楼
联系电话:0755-21899999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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