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5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56%。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
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现将本次解
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
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或不良反映。公司监事会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披露了《监
事会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
见》。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
对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并同意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
定 2021 年 6 月 16 日为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向 12 名激励对象授予 68.0155 万股预留限制
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决
定对 3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42 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回购价
格为授予价格,即 2.35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批准对 3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 42 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注销日期为 2021 年 9 月 29 日。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
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61 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并同意对 7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78.50 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授予价格,即 2.35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
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的 12 个月,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30%。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为 2021 年 2 月 4 日,截至目前,公司本次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说明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解除限售条件。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经审计,公司 2021 年营业
以 2019 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6%(上 收入为 1,375,875,517.55 元,
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且不包括转让土地使用权 较 2019 年营业收 入增长
收入,剔除转让土地使用权收入后的公司 2019 年度营业收入为 9.87 亿 39.40%,满足增长率不低于
元。) 16%的业绩考核要求。
(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达
格,满足解锁条件。
到“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的限制性股票可全部解除限售。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
售相关事宜。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获授限制性股 剩余未解除限售
本次解除限售限制
序号 姓名 职务 票数量 限制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数量(万股)
(万股) (万股)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56 人) 702 210.60 491.40
合计 1,062 318.60 743.40
注: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其买卖股份应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
发布的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完成上一个年度个人业绩考核且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当期解除限售条件,因此其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可解除限售,其余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并注销。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比例(%) 变动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11,740,088 19.72 -3,186,000 108,554,088 19.1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54,770,280 80.28 +3,186,000 457,956,280 80.84
三、股份总数 566,510,368 100.00 0 566,510,368 100.00
注:最终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备查文件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书。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