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
涉及的天台县银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坤元评报〔2022〕233 号
(共一册 第一册)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九日
目 录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
天台县银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声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本资
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
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
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
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
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
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三、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
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四、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
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
在偏见。
五、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
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关注资产评估报告中载
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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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县银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
涉及的天台县银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坤元评报〔2022〕233 号
摘 要
以下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
评估结论,应当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一、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本次资产评估的委托人为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和实业
公司),本次资产评估的被评估单位为天台县银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银信小贷公司)。
根据《资产评估委托合同》,本资产评估报告的其他使用人为国家法律、法规
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二、评估目的
祥和实业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银信小贷公司的股权,为此需要对银信小贷公司
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
本次评估目的是为该经济行为提供银信小贷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参考依
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为涉及上述经济行为的银信小贷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
评估范围为银信小贷公司申报的并经过天台天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银信小贷公司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按照银信小贷公司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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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县银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的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业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反映,资产、负债和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
分别为 235,146,507.90 元、37,392,912.61 元和 197,753,595.29 元。
四、价值类型
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五、评估基准日
评估基准日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六、评估方法
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本次分别采用资产基础
法和市场法进行评估。
七、评估结论
经综合分析,本次评估最终采用市场法评估结论作为银信小贷公司股东全部权
益的评估值,银信小贷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 203,686,200.00 元(大写为
人民币贰亿零叁佰陆拾捌万陆仟贰佰元整),与账面价值 197,753,595.29 元相比,
评估增值 5,932,604.71 元,增值率为 3.00%。
八、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
本评估结论仅对祥和实业公司拟转让股权之经济行为有效。本评估结论的使用
有效期为一年,即自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0 日止。
九、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的特别事项
该事项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资产评估报告的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说明请参阅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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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的天台县银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坤元评报〔2022〕233 号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
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市场法,按
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贵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天台县银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
如下: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一)委托人概况
元件制造;橡胶制品、塑料制品、金属工具制造;自有商业房屋租赁服务,投资管
理,货物和技术进出口。
(二)被评估单位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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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企业名称、类型与组织形式
经省金融办批准的其它业务。
二)企业历史沿革
银信小贷公司成立于 2009 年 9 月 21 日,初始注册资本 6,000 万元,成立时股
东和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1,200 20%
朱明辉 600 10%
叶月仙 600 10%
陈邦锐 600 10%
浙江天铁实业有限公司 600 10%
浙江天际橡胶有限公司 600 10%
浙江利丰塑胶有限公司 600 10%
徐世虎 600 10%
天台县银兴机械铸造有限公司 360 6%
浙江鸿盛原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180 3%
洪氏安全玻璃有限公司 60 1%
合计 6,000 100%
经多次股权变更及增资,截至评估基准日,银信小贷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13,000
万元,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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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天台银轮工贸发展有限公司 3,600 27.69%
祥和实业公司 1,300 10.00%
浙江红石梁集团有限公司 1,300 10.00%
浙江天皇药业有限公司 1,300 10.00%
浙江天台优派特智能冲压有限公司 900 6.92%
台州永立建设有限公司[注] 600 4.62%
天台县飞强摩托配件有限公司 600 4.62%
浙江银兴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360 2.76%
范永贵 1,300 10.00%
陈邦锐 600 4.62%
徐世虎 600 4.62%
朱勇刚 540 4.15%
合计 13,000 100.00%
注:台州永立建设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3月更名为台州永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三)被评估单位前 1 年及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状况及经营业绩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基准日
资产 217,241,585.19 235,146,507.90
负债 37,957,100.38 37,392,912.61
股东权益 179,284,484.81 197,753,595.29
项目名称 2020 年度 2021 年
营业收入 27,970,802.58 29,323,573.04
营业成本 4,431,534.33 4,550,284.91
利润总额 24,192,963.25 24,771,474.22
净利润 18,097,017.89 18,469,110.48
上述年度及基准日的财务报表均已经注册会计师审计,且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
四) 被评估单位经营情况等
银信小贷公司成立于 2009 年 9 月,主营业务为向以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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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为主的客户提供贷款服务。公司下设综合管理部、信贷业务部、风险管理部三
个部门,专业从事小额放贷及开展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等咨询业务。
(三)委托人与被评估单位的关系
委托人为被评估单位的参股股东。
(四)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根据《资产评估委托合同》,本资产评估报告的其他使用人为国家法律、法规
规定的评估报告使用人。
二、评估目的
祥和实业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银信小贷公司股权,为此需要对该经济行为涉及
的银信小贷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
本次评估目的是为该经济行为提供银信小贷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参考依
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为涉及上述经济行为的银信小贷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
评估范围为银信小贷公司申报的并经过天台天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银信小贷公司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包括流动资产、非流动
资产及流动负债。按照银信小贷公司提供的业经天台天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
计的 2021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表反映,资产、负债及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金额单位:元
项 目 账面原值 账面价值
一、流动资产 227,077,474.47
二、非流动资产 8,069,033.43
其中:固定资产 6,700,278.64 4,480,758.41
递延所得税资产 3,588,275.02
资产总计 235,146,507.90
三、流动负债 37,392,912.61
负债合计 37,392,91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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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账面原值 账面价值
股东权益合计 197,753,595.29
(1) 发放贷款
发放贷款账面价值 217,903,996.43 元,其中账面余额 224,129,545.62 元,贷
款损失准备 6,225,549.19 元,均为银信小贷公司发放的贷款本金。
(2) 建筑物类固定资产
建筑物类固定资产合计账面原值 6,700,278.64 元、账面净值 4,480,758.41 元,
包括天台县赤城街道东方壹品 1 幢 1-1 号、天台县赤城街道东方壹品 2 幢 2-7 号 2
项房屋建筑物,建筑面积合计 230.90 平方米,均位于天台县赤城街道,已取得相应
《房屋所有权证》。
(3) 设备类固定资产
设备类固定资产共计 22 台(套/辆),合计账面原值 448,178.64 元,账面净值
布于天台县赤城街道的办公场所内。
截至评估基准日,银信小贷公司未申报账面记录或未记录的无形资产。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资价值、在用价值、清算价值、残余价值等)两种类型。经评估人员与委托人充分
沟通后,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市场条件及评估对象自身条件等因素,最终选定市场
价值作为本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的价值类型。需要说明的是,同一资产在不同市场
的价值可能存在差异。
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五、评估基准日
为使得评估基准日与拟进行的经济行为和评估工作日接近,由委托人确定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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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并在评估委托合同中作了相应约定。
评估基准日的选取是委托人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评估基准日尽可能接近经
济行为的实现日,尽可能减少评估基准日后的调整事项等因素后确定的。
六、评估依据
(一)法律法规依据
(二)评估准则依据
(三)权属依据
财务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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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取价依据
件;
七、评估方法
(一)评估方法的选择
根据现行资产评估准则及有关规定,企业价值评估的基本方法有资产基础法、
市场法和收益法。
因目前小额贷款行业竞争日益加剧,行业风险较高的业务特性等,银信小贷公
司盈利能力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因此本次评估不适用收益法。
由于银信小贷公司各项资产、负债能够根据会计政策、企业经营等情况合理加
以识别,评估中有条件针对各项资产、负债的特点选择适当、具体的评估方法,并
具备实施这些评估方法的操作条件,本次评估可以采用资产基础法。
由于在国内公开市场上可以找到与被投资单位在经营范围等方面相似的参考企
业的股权交易案例,可以搜集市场法所需的相关比较资料,故本次评估适宜采用市
场法。
在上述评估基础上,对形成的各种测算结果依据实际状况充分、全面分析,综
合考虑不同评估方法和测算结果的合理性后,确定采用市场法的评估结果作为评估
对象的评估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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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产基础法简介
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
表内及可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它是以
重置各项生产要素为假设前提,根据委托评估的分项资产的具体情况选用适宜的方
法分别评定估算各分项资产的价值并累加求和,再扣减相关负债评估值,得出股东
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计算公式为:
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各分项资产的评估价值-∑各分项负债
的评估价值
主要资产的评估方法如下:
一)流动资产
对于人民币存款,以核实后账面值为评估值。
交易性金融资产系银信小贷公司持有的理财和基金产品,对于理财产品因购买
时间距基准日时间较近,相应的收益金额较小,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对于
基金产品,以其核实后的持有份额和评估基准日单位净值计算确定评估价值。
(1)发放贷款
贷款,以其核实后的账面余额为评估值。
估计其贷款损失金额与相应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差异不大,故将相应的贷款损失准
备金额确认为预估贷款损失。对于按月结息的发放贷款评估值为其账面余额扣减预
估贷款损失后的净额,对于按季结息和利随本清的发放贷款的评估值为其账面余额
加计截至评估基准日应计未收的利息扣减预估贷款损失后的净额。
公司按规定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评估为零。
(2)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余额包括代垫诉讼费、职工借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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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
公司按规定计提的坏账准备评估为零。
(1) 对于有证据表明可以全额收回的贷款利息,主要为截至评估现场工作日已
收回的贷款利息,以其核实后的账面余额为评估值。
(2) 对于可能有部分不能收回或有收回风险的贷款利息,评估人员进行了分析
计算,将相应的贷款利息损失金额确认为预估贷款损失,评估值为其账面余额扣减
预估贷款利息损失后的净额。
其他流动资产系待摊租赁费用,经评估人员核实,期后能够实现相应的资产或
权益,故以核实后账面值为评估值。
二)非流动资产
对于列入评估范围的天台县赤城街道东方壹品 1 幢 1-1 号、天台县赤城街道东
方壹品 2 幢 2-7 号的商品用房,因公开市场存在与评估对象相似的交易案例,市场
依据充分,故采用市场法评估。建筑物的评估值中包含了相应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价
值。
市场法是指在掌握与被评估建筑物相同或相似的建筑物(可比实例)的市场价
格的基础上,以被评估建筑物为基准对比分析可比实例并将两者的差异量化,然后
在可比实例市场价格的基础上作出调整和修正,确定待估建筑物评估价值的评估方
法。
(1) 一般选择三个以上近期交易的类似结构、同类地段、相同用途的建筑物作
为可比实例,再将上述可比实例的交易价格统一调整为成交日一次付款、单位建筑
面积上的人民币买卖交易价格。
(2) 因素修正调整计算
根据待估建筑物与可比实例的交易情况、交易日期、位置及房屋装修、层次、
朝向等因素的不同,对可比实例的价格进行交易情况、交易日期、不动产状况修正,
得出比准价格。计算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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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估建筑物比准价格=可比实例交易价格×交易情况修正系数×交易日期修正
系数×不动产状况修正系数
(3) 评估价值的确定
对于各可比实例测算所得的比准价格,在分析其合理性的基础上经比较后确定
评估价值。本次评估按算术平均值确定评估价值。
本次委估商品用房的评估价值按市场法下得出的不含契税的商品用房价值并加
计相应契税确定。计算公式为:
商品房评估价值=不含契税的商品房价值×(1+契税税率)
根据本次资产评估的特定目的、相关条件、委估设备的特点和资料收集等情况,
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成本法是指按照重建或者重置被评估资产的思路,将评估对象的重建或者重置
成本作为确定资产价值的基础,扣除相关贬值(包括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
济性贬值),以此确定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本次评估采用成新折扣的方法来确定待
估设备已经发生的实体性贬值,计算公式为:
评估价值=重置成本-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
=重置成本×成新率-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
(1) 重置成本的确定
重置成本是指资产的现行再取得成本,由设备现行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
费、建设期管理费、资金成本等若干项组成。
(2) 成新率的确定
根据委估设备特点、使用情况、重要性等因素,确定设备成新率。
础,结合设备的维护保养情况和外观现状,确定成新率,计算公式为:
年限法成新率(K1)=(经济耐用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耐用年限×100%
定其理论成新率,以此为基础,结合车辆的维护保养情况和外观现状,确定成新率。
(3) 功能性贬值的确定
本次对于委估的设备采用更新重置成本,故不考虑功能性贬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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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经济性贬值的确定
经了解,委估设备利用率正常,不存在因外部经济因素影响引起的性能下降、
使用寿命缩短等情况,故不考虑经济性贬值。
递延所得税资产系被评估单位计提发放贷款损失准备和账面已核销但税法未核
销贷款产生的可抵扣差异而形成的所得税资产。因递延所得税资产为在确认企业所
得税中会计准则规定与税收法规不同所引起的纳税暂时性差异形成的资产,资产基
础法评估时,难以全面准确地对各项资产评估增减额考虑相关的税收影响,故对上
述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三)负债
负债均为流动负债,包括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等。
通过核对明细账与总账的一致性、查阅原始凭证等相关资料进行核实。经核实,各
项负债均为实际应承担的债务,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二)市场法简介
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
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一)市场法的应用前提
市场上存在着足够的交易案例;
二)市场法的模型
市场法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上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
上市公司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上市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数据,计算价值比
率,在与被评估单位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
交易案例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与被评估单位处于同一或类似行业的公司的买
卖、收购及合并案例资料,计算价值比率,在与被评估单位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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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
由于国内资本市场上少有与银信小贷公司经营业务及规模相同或类似的上市公
司,且上市公司与银信小贷公司之间流动性差异较大,因此不适宜选择上市公司比
较法。而近年来小额贷款行业的并购案例较多,能够收集到足够数量的可比交易案
例,使得交易案例比较法具有较好的操作性。结合本次资产评估的对象、评估目的、
委托人要求和评估师所收集的资料,确定采用交易案例比较法对委托评估的银信小
贷公司的股权价值进行评估。
三)评估思路
务上和被评估单位有相似特征的交易案例。
选择适当的价值比率,采用适当的方法,参照资产管理规模、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
等差异因素对其进行修正、调整,最终确定被评估单位的股权价值。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本项资产评估工作于2022年3月31日开始,评估报告日为2022年4月19日。整个
评估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 接受委托阶段
范围、评估基准日;
(二) 资产核实阶段
并协助其进行资产清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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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等相关资料,并对资产状况进行勘查、记录;
况;
(三) 评定估算阶段
评估单位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
(四) 结果汇总阶段
(五) 出具报告阶段
征求意见后,正式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九、评估假设
益主体的全部改变和部分改变。
所有资产仍然按照目前的用途和方式使用,不考虑变更目前的用途或用途不变而变
更规划和使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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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真实、完整、合法、可靠为前提。
政策及被评估单位所处行业的产业政策无重大变化,社会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
展;国家货币金融政策保持现行状态,不会对社会经济造成重大波动;国家税收保
持现行规定,税种及税率无较大变化;国家现行的利率、汇率等无重大变化。
要经营场所及业务所涉及地区的社会、政治、法律、经济等经营环境无重大改变;
银信小贷公司能在既定的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不存在任何政策、法律或人为
障碍。
评估人员根据资产评估的要求,认定这些前提条件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当以
上评估前提和假设条件发生变化,评估结论将失效。
十、评估结论
资产账面价值 235,146,507.90 元,评估价值 240,622,012.78 元,评估增值
负债账面价值 37,392,912.61 元,评估价值 37,392,912.61 元;
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 197,753,595.29 元,评估价值 203,229,100.17 元,评
估增值 5,475,504.88 元,增值率为 2.77%。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A D=C/A*100
一、流动资产 227,077,474.47 229,296,647.76 2,219,173.29 0.98
二、非流动资产 8,069,033.43 11,325,365.02 3,256,331.59 40.36
其中:固定资产 4,480,758.41 7,737,090.00 3,256,331.59 72.67
递延所得税资产 3,588,275.02 3,588,275.02
资产总计 235,146,507.90 240,622,012.78 5,475,504.88 2.33
三、流动负债 37,392,912.61 37,392,91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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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A D=C/A*100
四、非流动负债 0.00 0.00
负债合计 37,392,912.61 37,392,912.61
股东全部权益 197,753,595.29 203,229,100.17 5,475,504.88 2.77
评估结果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得出,详细情况见评估明细表。
在本报告所揭示的评估假设基础上,银信小贷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市场
法评估的结果为 203,686,200.00 元。
银信小贷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的结果为
经分析,评估人员认为,由于资产基础法固有的特性,采用该方法是通过对被
评估单位的资产及负债进行评估来确定企业的股权价值,未能对商誉等无形资产单
独进行评估,其评估结果未能涵盖企业的全部资产的价值,由此导致资产基础法与
市场法两种方法下的评估结果产生差异。因此以市场法得出的评估值更能科学合理
地反映企业股东全部权益的价值。
因此,本次评估最终采用市场法评估结果 203,686,200.00 元(大写为人民币贰
亿零叁佰陆拾捌万陆仟贰佰元整)作为银信小贷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供的评估对象和相关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及其来源进行了必要的查验,未发现评估
对象和相关资产的权属资料存在瑕疵情况。提供有关资产真实、合法、完整的法律
权属资料是银信小贷公司的责任,评估人员的责任是对银信小贷公司提供的资料作
必要的查验,资产评估报告不能作为对评估对象和相关资产的法律权属的确认和保
证。若被评估单位不拥有前述资产的所有权或其他有关权利,或对前述资产的所有
权或其他有关权利存在部分限制,则前述资产的评估结论和银信小贷公司股东全部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
天台县银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权益价值评估结论会受到影响。
相关资产产生影响,其中未决诉讼事项本次资产基础法评估时已做适当考虑:
(1) 租赁事项
银信小贷公司位于天台县赤城街道东方壹品2幢202室的职工宿舍系向朱圣强
租赁取得,租赁期限至2022年7月31日。
(2) 未决诉讼事项
序 相关科目基
原告 被告 案件原由 诉讼额 案件情况 目前进度
号 准日余额
已判决/判决
发放贷款:
贷款本金 (2022)
浙 1023 被告分期偿
银信小贷 35,881.21 元
公司 应收利息:
元及利息 号 35,881.21 元
及利息
发放贷款: 已判决/判决
银信小贷 贷款本金 20 200,000 元 (2022)
浙 1023 被告偿还本
公司 万元及利息 应收利息: 民初 87 号 金 20 万元及
银信小贷公司承诺,截至评估基准日,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资产抵
押、质押、对外担保、未决诉讼、重大财务承诺等或有事项及租赁事项。
项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息产生重大影响。但目前该疫情对经济形势的后续影响难以准确预估,因此本次评
估未考虑该疫情后续发展对基准日评估结论可能产生的影响。
第017-1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所采用的评估方法对财务报表的使用要
求对其进行了分析和判断,但对相关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评估基准日的财务状况
和当期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发表专业意见并非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责任。
技术检测,评估人员在假定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和运行记录是真实有效
的前提下,通过实地勘察作出的判断。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
天台县银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眼所能观察的部分)做技术检测,评估人员在假定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工程资料
是真实有效的前提下,在未借助任何检测仪器的条件下,通过实地勘察作出的判断。
全部权益的现时市场价值,没有考虑特殊的交易方式可能追加或减少付出的价格等
对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宏观经济环境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它不可抗
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本次评估对象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部分股东权益价值并不
必然等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和股权比例的乘积,可能存在控制权溢价或缺乏控制权
的折价。本次评估已考虑流动性因素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
员认为必要、合理的假设,在资产评估报告中列示。这些假设是评估人员进行资产
评估的前提条件。当未来经济环境和以上假设发生较大变化时,评估人员将不承担
由于前提条件的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资产评估结论的责任。
照、验资报告、审计报告、权证、会计凭证等证据资料本身的合法性、完整性、真
实性负责。
资产评估时被评估单位未作特别说明而评估师根据其执业经验一般不能获悉的情况
下,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注意上述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
告的使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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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产评估机构名单
(证监会2020年11月4日发布)
序号 资产评估机构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案公告日期 序号 资产评估机构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案公告日期
注:本表信息根据资产评估机构首次备案材料生成,行政机关仅对备案材料完备性进行形式审核,资产评估机构对相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负责;为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
服务业务备案,不代表对其执业能力的认可。本表按照资产评估机构名称首字母排序,排名不分先后。
资 产 评 估 结 果 汇 总 表
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
评估结果使用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0日 表1
被评估单位:天台县银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A D=C/A*100
一、流动资产 227,077,474.47 229,296,647.76 2,219,173.29 0.98
二、非流动资产 8,069,033.43 11,325,365.02 3,256,331.59 40.36
其中:固定资产 4,480,758.41 7,737,090.00 3,256,331.59 72.67
递延所得税资产 3,588,275.02 3,588,275.02
资产总计 235,146,507.90 240,622,012.78 5,475,504.88 2.33
三、流动负债 37,392,912.61 37,392,912.61
四、非流动负债 0.00 0.00
负债合计 37,392,912.61 37,392,912.61
股东全部权益 197,753,595.29 203,229,100.17 5,475,504.88 2.77
评估机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资 产 评 估 结 果 分 类 汇 总 表
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
表2
被评估单位:天台县银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资 产 评 估 结 果 分 类 汇 总 表
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
表2
被评估单位:天台县银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评估机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流 动 资 产 评 估 汇 总 表
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
表3
被评估单位:天台县银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编号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评估人员:潘淑淑
货 币 资 金 评 估 汇 总 表
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
表3-1
被评估单位:天台县银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编号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备注
合 计 4,203,761.51 4,203,761.51
评估人员:潘淑淑
货 币 资 金——银 行 存 款 评 估 明 细 表
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
表3-1-2
被评估单位:天台县银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
开户银行 账号 币种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备注
号
合 计 4,203,761.51 4,203,761.51
被评估单位填表人员:袁双双 评估人员:潘淑淑
填表时间:2022年4月6日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评 估 明 细 表
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
表3-2
被评估单位:天台县银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
项目名称 内容 投资日期 到期日 数量/比例 基准日市价 币种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备注
号
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合计 3,689,668.57 2,515,671.16 (1,173,997.41) (31.82)
减:减值准备
交易性金融资产净额合计 3,689,668.57 2,515,671.16 (1,173,997.41) (31.82)
被评估单位填表人员:袁双双 评估人员:潘淑淑
填表时间:2022年4月6日
发 放 贷 款 评 估 明 细 表
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
表3-5
被评估单位:天台县银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 业务内 担保方
合同号 欠款单位名称(结算对象) 计息方式 贷款日 到期日 利率 贷款期限 类别 币种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备注
号 容 式
发 放 贷 款 评 估 明 细 表
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
表3-5
被评估单位:天台县银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 业务内 担保方
合同号 欠款单位名称(结算对象) 计息方式 贷款日 到期日 利率 贷款期限 类别 币种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备注
号 容 式
发 放 贷 款 评 估 明 细 表
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
表3-5
被评估单位:天台县银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 业务内 担保方
合同号 欠款单位名称(结算对象) 计息方式 贷款日 到期日 利率 贷款期限 类别 币种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备注
号 容 式
发 放 贷 款 评 估 明 细 表
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
表3-5
被评估单位:天台县银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 业务内 担保方
合同号 欠款单位名称(结算对象) 计息方式 贷款日 到期日 利率 贷款期限 类别 币种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备注
号 容 式
发 放 贷 款 评 估 明 细 表
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
表3-5
被评估单位:天台县银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 业务内 担保方
合同号 欠款单位名称(结算对象) 计息方式 贷款日 到期日 利率 贷款期限 类别 币种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备注
号 容 式
发 放 贷 款 评 估 明 细 表
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
表3-5
被评估单位:天台县银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 业务内 担保方
合同号 欠款单位名称(结算对象) 计息方式 贷款日 到期日 利率 贷款期限 类别 币种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备注
号 容 式
发 放 贷 款 评 估 明 细 表
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
表3-5
被评估单位:天台县银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 业务内 担保方
合同号 欠款单位名称(结算对象) 计息方式 贷款日 到期日 利率 贷款期限 类别 币种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备注
号 容 式
发 放 贷 款 评 估 明 细 表
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
表3-5
被评估单位:天台县银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 业务内 担保方
合同号 欠款单位名称(结算对象) 计息方式 贷款日 到期日 利率 贷款期限 类别 币种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备注
号 容 式
发 放 贷 款 评 估 明 细 表
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
表3-5
被评估单位:天台县银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 业务内 担保方
合同号 欠款单位名称(结算对象) 计息方式 贷款日 到期日 利率 贷款期限 类别 币种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备注
号 容 式
发 放 贷 款 评 估 明 细 表
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
表3-5
被评估单位:天台县银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 业务内 担保方
合同号 欠款单位名称(结算对象) 计息方式 贷款日 到期日 利率 贷款期限 类别 币种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备注
号 容 式
发 放 贷 款 评 估 明 细 表
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
表3-5
被评估单位:天台县银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 业务内 担保方
合同号 欠款单位名称(结算对象) 计息方式 贷款日 到期日 利率 贷款期限 类别 币种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备注
号 容 式
发 放 贷 款 评 估 明 细 表
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
表3-5
被评估单位:天台县银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 业务内 担保方
合同号 欠款单位名称(结算对象) 计息方式 贷款日 到期日 利率 贷款期限 类别 币种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备注
号 容 式
发放贷款余额合计 224,129,545.62 221,321,886.07 (2,807,659.55) (1.25)
减:贷款损失准备 6,225,549.19 0.00 (6,225,549.19) (100.00)
发放贷款净额合计 217,903,996.43 221,321,886.07 3,417,889.64 1.57
被评估单位填表人员:袁双双 评估人员:潘淑淑
填表时间:2022年4月6日
其 他 应 收 款 评 估 汇 总 表
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
表3-8
被评估单位:天台县银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编号 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备注
合 计 1,264,067.14 1,239,348.20 (24,718.94) (1.96)
评估人员:潘淑淑
应 收 利 息 评 估 明 细 表
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
表3-8-1
被评估单位:天台县银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欠款单位名称(结算对象) 贷款日期 到期日期 本金 类别 利息所属期间 利率 币种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备注
应 收 利 息 评 估 明 细 表
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
表3-8-1
被评估单位:天台县银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欠款单位名称(结算对象) 贷款日期 到期日期 本金 类别 利息所属期间 利率 币种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备注
应 收 利 息 评 估 明 细 表
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
表3-8-1
被评估单位:天台县银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欠款单位名称(结算对象) 贷款日期 到期日期 本金 类别 利息所属期间 利率 币种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备注
应 收 利 息 评 估 明 细 表
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
表3-8-1
被评估单位:天台县银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欠款单位名称(结算对象) 贷款日期 到期日期 本金 类别 利息所属期间 利率 币种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备注
应 收 利 息 评 估 明 细 表
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
表3-8-1
被评估单位:天台县银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欠款单位名称(结算对象) 贷款日期 到期日期 本金 类别 利息所属期间 利率 币种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备注
应 收 利 息 评 估 明 细 表
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
表3-8-1
被评估单位:天台县银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欠款单位名称(结算对象) 贷款日期 到期日期 本金 类别 利息所属期间 利率 币种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备注
应 收 利 息 评 估 明 细 表
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
表3-8-1
被评估单位:天台县银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欠款单位名称(结算对象) 贷款日期 到期日期 本金 类别 利息所属期间 利率 币种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备注
应 收 利 息 评 估 明 细 表
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
表3-8-1
被评估单位:天台县银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欠款单位名称(结算对象) 贷款日期 到期日期 本金 类别 利息所属期间 利率 币种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备注
应 收 利 息 评 估 明 细 表
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
表3-8-1
被评估单位:天台县银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欠款单位名称(结算对象) 贷款日期 到期日期 本金 类别 利息所属期间 利率 币种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备注
应 收 利 息 评 估 明 细 表
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
表3-8-1
被评估单位:天台县银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欠款单位名称(结算对象) 贷款日期 到期日期 本金 类别 利息所属期间 利率 币种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备注
应 收 利 息 评 估 明 细 表
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
表3-8-1
被评估单位:天台县银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欠款单位名称(结算对象) 贷款日期 到期日期 本金 类别 利息所属期间 利率 币种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备注
应 收 利 息 评 估 明 细 表
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
表3-8-1
被评估单位:天台县银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欠款单位名称(结算对象) 贷款日期 到期日期 本金 类别 利息所属期间 利率 币种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备注
应 收 利 息 评 估 明 细 表
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
表3-8-1
被评估单位:天台县银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欠款单位名称(结算对象) 贷款日期 到期日期 本金 类别 利息所属期间 利率 币种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备注
应 收 利 息 评 估 明 细 表
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
表3-8-1
被评估单位:天台县银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欠款单位名称(结算对象) 贷款日期 到期日期 本金 类别 利息所属期间 利率 币种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备注
合 计 1,081,251.79 1,056,457.85 (24,793.94) (2.29)
被评估单位填表人员:袁双双 评估人员:潘淑淑
填表时间:2022年4月6日
其 他 应 收 款 评 估 明 细 表
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
表3-8-3
被评估单位:天台县银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
欠款单位名称 业务内容 发生日期 账龄 币种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备注
号
其他应收款余额合计 185,599.34 182,890.35 (2,708.99) (1.46)
减:坏账准备 2,783.99 0.00 (2,783.99) (100.00)
其他应收款净额合计 182,815.35 182,890.35 75.00 0.04
被评估单位填表人员:袁双双 评估人员:潘淑淑
填表时间:2022年4月6日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评 估 明 细 表
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
表3-13
被评估单位:天台县银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
户名(结算对象) 业务内容 发生日期 币种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备注
号
合 计 15,980.82 15,980.82
被评估单位填表人员:袁双双 评估人员:潘淑淑
填表时间:2022年4月6日
非 流 动 资 产 评 估 汇 总 表
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
表4
被评估单位:天台县银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编号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其中:建筑物类固定资产 4,321,764.80 7,488,220.00 3,166,455.20 73.27
设备类固定资产 158,993.61 248,870.00 89,876.39 56.53
土地
评估人员:潘淑淑
固 定 资 产 评 估 汇 总 表
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
表4-8
被评估单位:天台县银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编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号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建筑物类固定资产合计 6,252,100.00 4,321,764.80 7,488,220.00 7,488,220.00 1,236,120.00 3,166,455.20 19.77 73.27
设备类固定资产合计 448,178.64 158,993.61 409,080.00 248,870.00 (39,098.64) 89,876.39 (8.72) 56.53
固定资产合计 6,700,278.64 4,480,758.41 7,897,300.00 7,737,090.00 1,197,021.36 3,256,331.59 17.87 72.67
减: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 6,700,278.64 4,480,758.41 7,897,300.00 7,737,090.00 1,197,021.36 3,256,331.59 17.87 72.67
评估人员:潘淑淑
固 定 资 产--房 屋 建 筑 物 评 估 明 细 表
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
表4-8-1
被评估单位:天台县银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 建成 建筑面积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评估增(减)值
权证编号 建筑物名称 结构 备注
号 年月 (平方米) 原值 净值 原值 成新率% 净值 增减值 增值率%
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合计 230.90 6,252,100.00 4,321,764.80 7,488,220.00 7,488,220.00 3,166,455.20 73.27
减: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净额 230.90 ------ 4,321,764.80 ------ 7,488,220.00 3,166,455.20 73.27
被评估单位填表人员:袁双双 评估人员:潘淑淑
填表时间:2022年4月6日
固 定 资 产--车 辆 评 估 明 细 表
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
表4-8-5
被评估单位:天台县银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 车辆 生产 计量 购置 启用 已行驶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评估增(减)值
车辆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备注
号 牌号 厂家 单位 日期 日期 里程 原值 净值 原值 成新率% 净值 增减值 增值率%
固定资产——车辆合计 1 295,734.52 131,848.33 280,850.00 213,450.00 81,601.67 61.89
减: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车辆净额 1 ------ 131,848.33 ------ 213,450.00 81,601.67 61.89
被评估单位填表人员:袁双双 评估人员:潘淑淑
填表时间:2022年4月6日
固 定 资 产--电 子 设 备 评 估 明 细 表
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
表4-8-6
被评估单位:天台县银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 规格 计量 购置 启用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评估增(减)值
设备名称 生产厂家 数量 备注
号 型号 单位 日期 日期 原值 净值 原值 成新率% 净值 增减值 增值率%
固定资产——电子设备合计 21 152,444.12 27,145.28 128,230.00 35,420.00 8,274.72 30.48
减: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电子设备净额 21 ------ 27,145.28 ------ 35,420.00 8,274.72 30.48
被评估单位填表人员:袁双双 评估人员:潘淑淑
填表时间:2022年4月6日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评 估 明 细 表
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
表4-17
被评估单位:天台县银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 所得税税
暂时性差异项目 暂时性差异金额 币种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备 注
号 率
合 计 3,588,275.02 3,588,275.02
被评估单位填表人员:袁双双 评估人员:潘淑淑
填表时间:2022年4月6日
流 动 负 债 评 估 汇 总 表
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
表5
被评估单位:天台县银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编号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评估人员:潘淑淑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评 估 明 细 表
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
表5-8
被评估单位:天台县银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
部门或内容 发生日期 币种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备 注
号
合 计 88,623.68 88,623.68
被评估单位填表人员:袁双双 评估人员:潘淑淑
填表时间:2022年4月6日
应 交 税 费 评 估 明 细 表
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
表5-9
被评估单位:天台县银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征税机关 税种 发生日期 币种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备 注
合 计 6,143,706.94 6,143,706.94
被评估单位填表人员:袁双双 评估人员:潘淑淑
填表时间:2022年4月6日
其 他 应 付 款 评 估 汇 总 表
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
表5-10
被评估单位:天台县银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编号 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备注
合 计 31,160,581.99 31,160,581.99
评估人员:潘淑淑
应 付 股 利 评 估 明 细 表
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
表5-10-2
被评估单位:天台县银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
投资单位名称 发生日期 利润所属期间 币种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备 注
号
合 计 30,980,000.00 30,980,000.00
被评估单位填表人员:袁双双 评估人员:潘淑淑
填表时间:2022年4月6日
其 他 应 付 款 评 估 明 细 表
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
表5-10-3
被评估单位:天台县银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
户名(结算对象) 业务内容 发生日期 账龄 币种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备注
号
合 计 180,581.99 180,581.99
被评估单位填表人员:袁双双 评估人员:潘淑淑
填表时间: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