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成自控: 天成自控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4-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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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85       证券简称:天成自控          公告编号:2022-009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书面通知于 2022 年 4 月 10 日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下午在
浙江省天台县济公大道 1618 号公司行政楼三楼 8 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洪慧党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 3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与会监事认为:鉴于公司 2021 年度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监事会
一致审议同意公司拟定的《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与会监事认为: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 审议通过《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2)详见 2022 年 4 月 25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审计报告的议
案》;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 2022 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 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 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决议有效期及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有效期已临近,为确保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
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有效期自
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延长至 2023 年 5 月 11 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其他内容不变。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决
议有效期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详见 2022 年 4 月 25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 审议通过《关于<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容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
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
创造性,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实现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目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摘要》
( 公 告 编 号 : 2022-014 ) 详 见 2022 年 4 月 25 日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具体内
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25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 审议通过《关于<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的绩效考核体系
和绩效考核办法、考核指标具有全面性和综合性,并具有可操作性,对激励对象
具有约束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25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核实<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经核查,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全文及其正
文详见 2022 年 4 月 25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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