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7 证券简称:节能铁汉 公告编号:2022-028
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节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
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2021 年 1 月 26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第 14 号>的通知》
(财会【2021】1 号)
(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4
号”
),规定了关于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
的会计处理、关于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相关合同现金流的确定基础发生变
更的会计处理。
(2)2021 年 12 月 31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第 15 号>的通知》(财会【2021】35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
程中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
报、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二)变更日期
(1)准则解释第 14 号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2)准则解释第 15 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关于亏
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
关列报”内容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准则解释第 14 号、准则解释第 15 号所涉事项公司将
按照 2021 年 1 月 26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以及 2021
年 12 月 31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执行,其他未涉及
部分会计政策维持不变。
(五)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
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二、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则变
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
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为此,同意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为此,同意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