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专项核查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专项核查报告
公司 2021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及说明 1-2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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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说明专项核查报告
致同专字(2022)第 110A008310 号
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 年度的合并及
汉生态公司”
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
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铁汉生态公司《关于 2021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及扣
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的说明》
(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说明”)进行了专项
核查。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深证上〔2022〕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
(深证上〔2020〕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深证上〔2022〕28 号)】
(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
南”)的有关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说明,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铁汉生态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
是在实施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铁汉生态公司管理层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说
明发表核查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
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核查工作,以合理确信营业收入扣
除情况说明不存在重大错报。在核查工作中,我们结合铁汉生态公司实际情况,
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核查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核查工
作为发表核查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核查,我们认为,铁汉生态公司管理层编制的管理层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
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规则和“自律监管指南”的规定。
本核查报告仅供铁汉生态公司披露营业收入扣除事项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
金额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O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汉生态”)2021 年 12 月
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致同审字(2022)第 110A012632 号”无保留
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深证上〔2022〕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
(深证上〔2020〕
〔2020〕1292 号)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深证上〔2022〕26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深证上〔2022〕28 号)】
(以下简称“自
律监管指南”)《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退市新规下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通知》(以
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事项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将铁汉生态 2021 年度营业收
入扣除情况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说明如下:
一、公司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5,397.07 5,880.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40,494.79 -14,994.26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二、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扣除 扣除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情况 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 266,269.76 421,149.68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692.67 510.51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
收入的比重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692.67 510.51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
- -
实质的其他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265,577.09 420,639.17
注 1: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明细如下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备注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692.67 510.51
三、本说明的批准
本说明已经铁汉生态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批准。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