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72 证券简称:黄河旋风 公告编号:临 2022-020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1年度发现以下前
期会计差错。本公司已对这些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并对2021年度合并及母
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
策、会计估计变更或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式》的规定,现将2021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内容
(一)应付票据重分类
本公司通过开立银行承兑票据向银行或者第三方企业贴现取得现金流入,该
事项的实质为融资活动,票据融资中未到期的应付票据余额应重分类至短期借款
或其他流动负债,2020 年末公司将其列示在应付票据中,分类错误。
分类至短期借款列报;向第三方贴现金额为 790,600,000.00 元,应重分类至其
他流动负债列报。
(二)在建工程重分类
合同金额 3,200 万元,2018 年公司预付工程款 28,158,453.64 元,河南省豫美
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向公司开立发票,公司入账在建工程。
因不具备施工条件,金融大厦外挂石材工程尚未进行,即该合同尚未实际履
行。故上述预付款 28,158,453.64 元应于 2018 年末调整至其他非流动资产列报。
(三)长期借款重分类
公司在查阅借款合同《北部湾银行贷字 CT2520121800023241 号》、《郑银流
借字第 01120200110253167 号》和《郑银流借字第 01120200110253175 号》时发
现,2020 年 12 月 31 日存在一年内到期借款金额 18,000,000.00 元未重分类至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列报。故本期需调整 2021 年财务报表期初数据,将长
期借款 18,000,000.00 元未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列报。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以及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会计差错更正对本公司总资产影响金额为 0.00 元,对负债总额影响金额为
(一)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公司对上述前期会计差错影响进行了追溯重述,影响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
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更正前 更正金额 更正后
资产总额: 0.00
在建工程 1,154,128,303.41 -28,158,453.64 1,125,969,849.77
其他非流动资产 364,203,593.82 28,158,453.64 392,362,047.46
负债总额: 0.00
其中:短期借款 2,925,118,420.71 260,000,000.00 3,185,118,420.71
应付票据 1,324,048,345.00 -1,050,600,000.00 273,448,345.00
其他流动负债 790,600,000.00 790,600,000.00
长期借款 320,698,887.50 -18,000,000.00 302,698,887.50
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负债
(1)资产负债表项目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更正前 更正金额 更正后
资产总额: 0.00
在建工程 1,154,128,303.41 -28,158,453.64 1,125,969,849.77
其他非流动资产 351,793,593.82 28,158,453.64 379,952,047.46
负债总额: 0.00
其中:短期借款 2,925,118,420.71 260,000,000.00 3,185,118,420.71
应付票据 1,324,048,345.00 -1,050,600,000.00 273,448,345.00
其他流动负债 790,600,000.00 790,600,000.00
长期借款 320,698,887.50 -18,000,000.00 302,698,887.50
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负债
三、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专项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关于河
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专项报告》(信
会师报字[2022]第ZB10622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
限公司2021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如实反映了公司前期会计差错的
更正情况。公司对相关会计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符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规定。
四、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更正事项的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加严谨和谨慎,客
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
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是必要、合理的,符合财政部《企业
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
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对公司实际经营
状况的反映更为准确,董事会关于该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追溯调整过程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对本次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会计差错的产生原因进行了分析,对更正过程进行了监督,监
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依据充分,符合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
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对本次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特此公告。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